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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厅文件
作者: 时间:2010-07-15 来源: 科技办 字号:【

豫卫科〔2009〕11号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卫生局,有关高等院校,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卫生厅科技办公室反映。

                                     二OO九年三月二十 日

 

河南省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省实施了卫生科技 “创新、引进、推广”发展战略,从学科、技术、人才等全方位地促进了卫生科技事业的蓬勃发展,提高了重大疾病防治的总体水平,为我省卫生科技跨越式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为优秀人才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和广阔平台。为了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卫生人才队伍,河南省卫生厅决定实施“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人才资源开发的观念,适应建设创新型河南对卫生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以培养我省急需紧缺的医学领域院士级高层次人才为目标,凝聚共识、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培养一批德才兼备、开拓创新、具有国内领先和世界先进水平的卫生科技领军人才,带动全省医学学科的发展。

用5年时间,在我省优势医学学科领域,力争培养或引进1~2名国家“两院”院士或院士后备人才,5~10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带头人,30~50名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优秀人才,培养100名在省内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影响力的知名中青年专家。以此带动相关学科发展,形成有梯队、有活力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促进我省卫生科技和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

二、遴选程序

主要采取引进和培养院士及院士后备人选、引进和培养特聘学科带头人、培养卫生科技创新人才和评选知名中青年专家等措施,以实现河南省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工程目标。

(一)院士引进程序

1、院士引进对象

院士引进对象包括:中国科学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院士,中国工程院医药卫生学部院士,中国国籍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

2、引进单位条件

具备引进院士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支撑条件、科研团队、配套资金,能够配备工作助手和提供生活条件。

3、院士引进程序

(1)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向卫生厅提出院士引进申请;

(2)卫生厅统筹全省情况,确定引进单位和协作单位;

(3)引进单位与院士协商相关事宜;

(4)在卫生厅指导下,引进单位与院士签订引进协议,包括工作目标、双方责任和义务等内容,启动研究工作。

(二)院士后备人才培养和引进程序

1、院士后备人才对象

院士后备人才对象包括:参加过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由会议评审产生的正式候选人;参加过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由第二轮评审产生的正式候选人;未参加过院士增选,但学术、专业水平高,影响大,相当院士水平。

2、单位条件

同院士引进单位条件。

3、院士后备人才培养与引进程序

(1)单位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向卫生厅提出院士后备人才培养、引进申请;

(2)卫生厅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3)培养和引进单位与院士后备人才协商相关事宜;

(4)在卫生厅指导下,培养与引进单位与院士后备人才商定引进目标,签订引进协议,启动研究工作。

(三)特聘学科带头人培养和引进程序

1、特聘学科带头人的条件

(1)目前在国家相关专科学会承担常委及以上职务,或是本领域公认的领军人才;

(2)医术精湛,在疑难杂症、危重症的诊疗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在预防和疾病控制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学术、专业技术能力居领先地位并得到同行和社会公认;

(3)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取得标志性的研究成果;

(4)近5年来在《SCI》、《EI》收录的杂志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著累积影响因子在10.0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影响因子在5.0以上;

(5)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

(6)具备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培养前途者;

(7)原则上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担任行政领导职务者只分管创新型人才工程相关业务工作。身体健康,能够从事全职科学研究工作,工作关系不在河南者每年在河南省工作6个月左右。

2、特聘学科带头人选拔程序

(1)申请单位根据特聘学科带头人的标准和条件进行初选。

单位推荐特聘学科带头人时需填写《特聘学科带头人候选人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并附“被推荐人附件材料”。

推荐单位对《推荐书》所填内容负责。“被推荐人附件材料”的提供者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推荐单位应严格根据特聘学科带头人的标准和条件,组成初选委员会,认真负责地组织对其推荐的特聘学科带头人候选人进行初选。

(2)卫生厅组织专家组,按照特聘学科带头人的标准和条件,对单位初选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

(3)卫生厅组织专家,听取正式候选人的答辩,筛选特聘学科带头人。答辩的目的在于全面考察正式候选人是否具备带动学科全面发展的科研能力,是否具备向两院院士目标冲击的科研素质。答辩内容重点是对于本学科国际研究动态的了解,对于本学科发展趋势的把握,未来的科学研究设想和科学研究思路。特聘学科带头人筛选要严格把握标准,年度可空缺。

(4)卫生厅批准特聘学科带头人。

(5)在卫生厅指导下,特聘学科带头人岗位所在单位与特聘学科带头人签订工作协议,启动研究工作。

(四)卫生科技创新人才和知名中青年专家评选程序

1、卫生科技创新人才的条件和标准

(1)年龄在55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每年从事业务的时间不少于11个月;

(2)近5年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及以上奖励;

(3)近5年以第一负责人身份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973” 计划等)1项,或承担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

(4)近5年来在《SCI》、《EI》收录的杂志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著累积影响因子在8.0以上;

(5)在常见病、多发病、疑难杂症的诊断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做出较大成绩,成功开展医疗技术创新项目,对本学科水平的提高有促进作用,得到同行公认。

在某些方面特别突出者,以上1~4条可适当放宽。

2、知名中青年专家的条件和标准

(1)年龄在45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每年从事业务的时间不少于11个月;

(2)近5年来,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三名);

(3)以第一负责人身份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

(4)近5年来,在相关专业重要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工作者发表学术论著10篇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发表的论著被《SCI》、《EI》等收录,累积影响因子在4.0以上;

(5)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对外交流能力;

(6)熟练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能,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成功开展医疗卫生技术创新项目,对本专业技术水平提高有促进作用。

在某些方面特别突出者,以上1~5条可适当放宽。

3、卫生科技创新人才与知名中青年专家评选程序

卫生科技创新人才与知名中青年专家评选采用同一程序,候选人申请由单位初选推荐。

(1)单位初选推荐。由个人提出申请,单位根据标准和条件进行初选。初选时需填写《卫生科技创新人才候选人和知名中青年专家推荐书(部门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并附“被推荐人附件材料”。

推荐单位对《推荐书》所填内容负责。“被推荐人附件材料”的提供者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初选单位应严格根据卫生科技创新人才和知名中青年专家的标准和条件,认真负责地组织初选。

(2)卫生厅组织学科专家组,按照卫生科技创新人才和知名中青年专家的标准和条件,对单位初选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

(3)卫生厅组织专家委员会,听取正式候选人的答辩,选举卫生科技创新人才或知名中青年专家。答辩的目的在于全面考察正式候选人的科研能力。答辩内容重点是对于本学科国际研究动态的了解,对于本学科发展趋势的把握,未来的科学研究设想和科学研究思路。年度评选可以空缺。

没有当选的卫生科技创新人才正式候选人,符合条件者可参加知名中青年专家的评选。

(4)卫生厅批准卫生科技创新人才和知名中青年专家。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创新平台

院士和院士后备人才是实现我省卫生科技跨越式发展的带头人,要为院士和院士后备人才建立科研工作机构,要赋予他们对于科研工作机构的领导权。赋予他们科研自主权、人事管理权和经费支配权等科研工作领导权利。

院士和院士后备人才科研工作机构,要依托具备条件的省直医疗卫生机构和大学附属医院建立,该机构既是河南省卫生厅领导的科研机构,又是所在单位的组成部分之一。全省统一命名为“河南省××××医学研究中心(××医院)”。院士和院士后备人才为医学研究中心主任。

院士和院士后备人才科研工作机构的组织运行主要由所在单位领导和管理,同时接受省卫生厅的指导。

特聘学科带头人岗位一般要设在医学重点实验室、医学重点学科、医学临床特色专科。也可以比照院士和院士后备人才科研工作机构的组织运行方式建立科研工作机构。

(二)整合资源

要充分发挥各有关单位资源、人才等优势,支持院士和院士后备人才的卫生科技创新工作。人力资源要素是活的生产要素,能够带动物质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配置。实施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引进院士和院士后备人才同时,一个关键的任务是建立以院士和院士后备人才为首的柔性科研工作团队。

要在全省卫生系统遴选合格的科研人员,以院士和院士后备人才科研工作机构所在单位为主,其他单位为辅建立柔性科研工作团队。计划为每位院士和院士后备人才建立1支柔性科学研究团队,团队成员10~20人。卫生厅给予柔性团队适当补贴。

柔性科研工作团队可不为所有,但为所用,人事关系根据需要变动或保留在原工作单位。其柔性在于共聚人才、共同开展工作、共享成果。

特聘学科带头人的柔性科研工作团队,比照院士和院士后备人才的柔性科研工作团队组织方式建立。

(三)资金投入

省财政每年增加投入1000万元,每年卫生科技共投入2000万元。其中增加的1000万元要用于院士和院士后备人才、特聘学科带头人以及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各项目承担单位按1∶1比例进行配套,每年配套经费2000万元。每年共投入4000万元,5年时间投入共2亿元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院士级高端领军人才的培养引进,确保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切实效果。

院士或院士后备人才:每一个院士或院士后备人才所在的“河南省××××医学研究中心(××医院)”,在引进当年卫生厅将对其投入启动资金500万元,在引进第二年及其以后年份为其提供研究机构日常运转经费100万元。卫生厅投入的启动资金和日常运转经费,可以提取3%的管理费用用于本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其余只得用于更新设备、弥补科研试剂和材料消耗。

参加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工程的单位可提取1%~3%的业务收入资金用于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工程建设,并保证其中50%用于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工程建设基金,投入“河南省××××医学研究中心(××医院)”。

鼓励企业和社会给予“河南省××××医学研究中心(××医院)”公益慈善捐款。

特聘学科带头人:卫生厅将向每一个特聘学科带头人岗位投入启动资金100万元,以后每年投入30万元建设资金。卫生厅投入的启动资金和建设资金只可用于更新设备、弥补科研试剂和材料消耗。

卫生科技创新人才:卫生厅将向评选出的卫生科技创新人才每人一次性提供研究工作启动经费10万元。

知名中青年专家:卫生厅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专家授予知名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

卫生厅对上述人员在科研立项、成果奖励等方面给与倾斜。各单位要给予卫生科技创新人才和知名中青年专家必要的支持,助其开展学术科研活动。

(四)薪酬待遇

院士、院士后备人才、特聘学科带头人的薪酬,总体上不低于国内发达地区的水平。来源于三个方面。第一,省委省政府规定的一切待遇。第二,卫生厅每年给予院士和院士后备人才20万元的生活补贴,每年给予特聘学科带头人10万元的生活补贴。第三,引进单位给予院士和院士后备人才发放正常职级工资和补贴,补贴可以达到本单位职工收入水平的3~5倍,至少要补足院士、院士后备人才低于国内发达地区收入水平的差额。

对于特聘学科带头人的补贴,可以由聘用单位与特聘学科带头人协商确定。

对于卫生科技创新人才和知名中青年专家,所在单位要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数额由各单位商定。

、组织管理

(一)用好现有政策、制定有力措施,为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工程实施提供保障

一是发掘和用好现有政策。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密切配合,争取科技、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协助,充分发掘和用好现有人才政策;二是在国家政策范围内研究制定可行措施。以此营造良好的爱才、重才、容才、护才氛围。坚持人才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坚持用好现有人才与储备未来人才相结合,坚持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加大对卫生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力度,从引入人才培养竞争机制、强化现有激励机制、完善现有分配政策、鼓励人才流动、提高人才待遇等各方面,为培养引进人才和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努力做到待遇招人、事业留人、情谊感人、服务到人。

(二)多措并举,增强和调动人才培养和引进的积极性

一是充分发挥医学高等院校、省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主体作用。高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重点在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厅直单位,省内知名中青年专家重点在省、市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为高端人才提供干事创业的平台。要实现卫生科技跨越式发展,关键在人才,尤其在创新型科技人才。谁能够培养、吸引、凝聚、用好人才特别是创新型人才,谁就抓住了竞争中掌握战略主动、实现发展目标的第一资源。有关单位可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单位人才引进培养工作。

二是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措施。可通过开展“卫生科技创新人才”、“知名中青年专家”评选等活动,充分调动相关卫生单位和高端人才的积极性,共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形成更强的氛围,更强的合力,上下协力,为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卫生科技工作要服务于实现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工程目标

“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临床特色专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及高新技术引进计划”、省部共建卫生科技攻关计划和“河南省医学高新技术扶持专款计划”等卫生科技工作要对遴选出的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倾斜,在其较高起点基础上持续、重点支持。并组织、支持其申报国家级课题和成果,使其在原有基础上取得进展和突破,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广泛认可,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实现“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工程”目标;根据我省疾病谱,选择国外成熟技术,高起点、有计划的组织省内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优秀人才赴国外进行技术引进和培训,加快人才培养步伐,使卫生科技人才在引进和吸收中拓展思路、开扩眼界、激发潜能,全面提高中青年卫生科技人才的学术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使其成为省内外相关学科领先、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影响的医学专家。使相关技术得到充分应用,为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做出应有的贡献,并成就一定数量的中青年知名中青年专家。逐步培养造就层次高、结构合理、比例协调的卫生人才梯队。通过以上措施,一是以培养医学科技领军人物为目的,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二是填补我省医学相关技术、研究空白,提升学科、人才科技能力,增强医疗卫生单位竞争力;三是提高医疗卫生单位防病治病能力,为全省居民健康水平提高提供科技支撑。

(四)明确责任,强化目标考核,确保实施效果

卫生厅负责全省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工程的规划、政策制定、资源整合、经费投入,组织专家评审、重大事项协调等工作;医疗卫生机构等用人主体单位,负责人才引进培养计划的制定、协议制定和签订,科研条件支持工作,落实政策措施、配套资金投入、监督管理,及时向卫生厅汇报取得的进展、成果,存在的问题等工作。

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工程建设过程中,院士、院士后备人才和特聘学科带头人均须在卫生厅指导下与引进和培养单位签订建设目标责任书。双方要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明确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各方责任、违约与争议的解决办法、监督检查和评估措施等。

引进和培养单位负责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工程年度考核,并向卫生厅书面报告考核结果,省卫生厅负责中期和终末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资助和奖励的主要依据。对做出重大贡献、业绩突出的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及其团队,给予奖励并对其给予更大的支持;对考核存在重大问题者,其所在单位要督促其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对考核不合格者、要退出相应的人才岗位,并且在下一轮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遴选中不再予以考虑。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充分展示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取得的突出成果和先进事迹,宣传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对卫生事业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做出的重要贡献,弘扬他们的创业创新精神,树立领军人才和科技团队品牌,同时宣传卫生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的进展,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关心支持卫生科技创新人才建设的良好氛围。

主题词:卫生科技   人才培养   方案   通知

抄送: 卫生部科技司

河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9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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