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卫科〔2010〕8号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进行2006-2010年度
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临床特色专科学术
技术带头人培养及高新技术引进
工程项目绩效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临床特色专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及高新技术引进计划(以下简称5451工程)已实施5年,为全面总结5451工程工作,展示5451工程实施所取得的成果,使5451工程向有目的、有计划、有秩序可持续发展转化,完善科研管理制度,为下一步科技发展和领导决策提供必须的科学依据,拟对2006年以来的5451工程计划项目进行绩效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06~2010年度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临床特色专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及高新技术引进计划项目。
二、评估形式
以单位自评估与省卫生厅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须应用卫生管理、卫生统计、卫生经济等相关软科学研究手段对本单位进行自评估,并向省卫生厅科技办公室提供本单位评估研究报告;根据自评估报告情况,厅科技办将组织卫生管理专家对各单位进行现场评估。
三、评估内容
(一)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等级、人力资源等)
2、项目立项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分类、立项时间、数量等)
(二)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对相关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2、项目执行过程中目标、计划的调整情况及采取的相关措施
3、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完成工作量、项目完成进度、项目完成质量等)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针对项目的绩效目标逐一进行明细分析,说明各明细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及有关原因分析)
5、项目总投入、财政拨款、自筹资金到位情况
6、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情况(包括人、财、物等,主要考核项目支出预算完成情况以及各项资金支出构成是否符合项目计划的要求)
7、项目实施后主要效益情况(包括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具体体现,持续影响等)
8、项目实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与说明,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或建议)
9、有关建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项目后续工作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4月2日前将自评估报告(A4四号宋体打印成册,左侧竖装订)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1份,电子版1份报送厅科技办计划科,省卫生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自评估报告进行评价排序,将其做为今后立项支持、成果评审、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并按期完成自评估任务。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五路47号2号楼315室
联系人:李立、王重建
联系电话:0371-65957211(兼传真)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卫生科技 人才培养 技术引进 评估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