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厅关于推广2008年度
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适宜卫生技术
项目的通知
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卫生技术是卫生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发展农村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关键环节,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重要措施,是贯彻我省“创新、引进、推广”卫生科技发展战略的具体步骤。按照卫生部关于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具体情况,依照卫生部第二轮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适宜卫生技术“十年百项”推广计划第七批项目,我厅确定了2008年我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计划项目(附件1),同时根据卫生部第二轮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适宜卫生技术“十年百项”推广计划第四批项目验收结果,对终中止推广的项目予以明确(附件2)。为做好项目的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推广计划,认真组织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并加强项目管理,通过举办技术培训班、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广应用这些技术项目。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切实发挥卫生技术推广的社会效益,不断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
二、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纳入《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推广项目》管理,项目引进应用单位在进行适宜技术推广应用过程中,可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改进、完善和创新性探索研究。
三、各技术推广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的认识,提供推广工作所需的相关条件。终止所涉及的技术项目的应用,在推广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对推广工作的各项行为负责。
四、2008年的推广项目已纳入国家级学分制管理。各单位结合实际对拟开展的技术项目填写回执表,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回执表(附电子版)寄到河南省卫生厅科技办公室,我厅将根据情况联系技术持有单位在郑州市举办有关技术推广培训班。
五、各省辖市卫生局要于12月底上报各适宜技术项目推广实施情况,以便我厅总结推广经验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
联系人:宗上纲
电 话:0371-5957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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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50003
二OO八年二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