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卫科[2010]28号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暂停罗山县人民医院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通知
信阳市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评审、审核和审批管理程序》的规定,我厅组织专家于2010年5月5日,对你辖区批准开展丈夫精液人工受精技术的罗山县人民医院进行了现场校验。
评审专家认为该机构对2007年核验时提出的问题没有进行认真整改,本次核验同样问题依然存在,如促排卵周期率高达80%以上,导致多胎率、流产率和宫外孕率均高达24%;病人三证核查不严,计划生育证明不符合要求;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鉴于目前该单位存在的问题,暂停该单位继续实施夫精人工授精技术,对存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于6个月内将整改结果报省卫生厅科技办公室。
河南省卫生厅将根据整改情况决定该单位是否可以继续实施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主题词:医学科技 辅助生殖 整改 通知
二O一O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