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卫科〔2010〕22号
关于对2006~2010年度河南省医学
重点学科、临床特色专科
进行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省医疗卫生学科发展,提升我省卫生科技和医疗卫生技术水平,我省于2006年开展了第二轮医学重点学科、临床特色专科(以下简称学科)建设项目,项目将于2010年底到期。为客观评价学科建设进展及成效,促进学科持续发展及提供科学管理依据,省卫生厅拟对第二轮设立的所有学科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验收范围
经省卫生厅批准建设的第二轮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临床特色专科。
二、验收形式
验收工作将以单位自评估与省卫生厅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须应用卫生管理、卫生统计、卫生经济等相关软科学研究手段对本单位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自评估,并向省卫生厅科技办公室提交本单位自评估验收报告,厅科技办将组织专家结合验收报告对各单位进行现场评估。
三、 验收内容
验收将从完成目标情况、学科建设水平、学术队伍建设、科研水平、基础建设、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具体内容详见《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临床特色专科验收评估体系》(附件1)。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并按期完成自评估任务,省卫生厅将组织专家结合各单位验收报告及现场评估情况进行评价和排序,其结果将做为进入下一轮学科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其它事项
(一)请于2010年10月30日前将《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临床特色专科自评估验收报告》(四号宋体打印成册,左侧竖装订)(附件2)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1份,电子版1份报送厅科技办计划科。
(二)有关表格请从河南卫生厅网站下载。
(三)报送地点: 省厅科技办公室计划科(郑州市纬五路47号2号办公楼315办公室)。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五路47号2号楼315室
联系人:李立、王重建
联系电话:0371-65957211(兼传真)
附件:1、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临床特色专科验收评估体系
2、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临床特色专科自评估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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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