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厅文件
豫卫科〔2010〕45号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卫生技术
推广工作的意见
各省辖市卫生局,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提高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防病、治病能力,保障城乡居民健康,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科教发〔2008〕2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关于我省加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
一、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基本原则
适宜卫生技术是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可持续应用的预防、诊断、治疗技术。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的原则是注重实效、面向基层、多种形式、较大范围,坚持政府主导和多方参与相结合、面向长远和解决急需相结合、科学筛选和合理应用相结合、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相结合。
二、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目标
根据我省卫生事业发展需求和卫生资源状况,针对城乡基层健康危害较大的疾病防治关键技术问题,引进改良一批适宜卫生技术,提升解决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实用技术集成创新能力;推广一批适宜卫生技术,建立一批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形成一套适合我省省情的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模式和机制,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改善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三、适宜卫生技术推广任务
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团体等广泛参与。坚持以基层需求为导向,加强卫生技术筛选、引进、研发改良;有组织、有计划地将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到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用到防病治病第一线;强化卫生科普知识下基层,增强居民的卫生保健意识;把工作和研究相结合,注重推广应用和推广长效机制的探索,提高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技术服务能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适宜卫生技术筛选引进
适宜卫生技术的选择直接影响到推广应用的结果。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程序和途径,以卫生部“十年百项”计划和我省卫生技术为基础,进行筛选引进和综合评价。基本评判标准是:
1、治疗效果明确;
2、符合当地卫生服务需求;
3、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现有人力、设备水平相匹配;
4、有效提高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5、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适宜卫生技术研发改良
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优势,根据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特点和需求,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进行技术创新和适宜化改良,完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储备一批适用的适宜卫生技术,为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三)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应用
推广形式包括建立推广应用网络、举办技术培训班、专家学术交流、现场技术指导、发放技术资料、举办专题科普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力争多层次、多渠道、大范围,切实有效地开展推广工作。
(四)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网络建设
各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坚持以技术为载体,以服务为宗旨,加强对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指导,建立一批推广示范基地,以点带面,利用技术和信息优势,构建自上而下的推广网络。
(五)适宜卫生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建设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将适宜卫生技术推广与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将适宜卫生技术作为基层卫生人员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订协调统一的推广和培训方案,使各项技术推得开、有人用、留得住、起作用。
(六)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模式和机制建设
坚持卫生事业公益性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多方参与,针对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的各个环节,在政策制定、经费投入、技术改良应用、推广效果评价等方面创新激励机制,整合技术研发者、技术推广者和技术应用者等多方力量,实现适宜卫生技术推广要素的合理配置。注重把工作和研究相结合,积极探讨符合我省实际的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模式,逐步完善以符合医改为核心目标的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长效机制。
(七)卫生科普知识宣传
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公益活动,如义诊和讲座等,加强适宜卫生技术的宣传和引导,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引导正确的就医观念,指导群众掌握自诊自测基础标准,使居民以防病为主,积极配合治疗,形成防治良性循环。
四、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组织与管理
适宜卫生技术的推广是卫生科技重要工作之一,是基层卫生科技工作的重点,是卫生科技与防病治病工作密切结合的关键环节,是促进卫生服务水平提高的技术支撑,是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必然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多渠道筹集资金,在政策制定、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撑投入等方面给予引导和支持;整合现有技术推广资源优势,优先使用适宜技术和适宜设备提供技术服务;加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监督检查和推广效果评估。
(一)河南省卫生厅是全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主管部门。河南省卫生厅设立《河南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将重大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纳入科技计划管理;设立《河南省医学科技进步奖》、《河南省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对于填补省内空白的适宜卫生技术引进项目和推广应用效果显著的项目可给予奖励。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协调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制定全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政策和推广计划;
2、组织专家对适宜卫生技术进行筛选、引进和研发改良,组织技术推广示范;
3、负责受理《河南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的申报, 具体要求参照《河南省卫生厅医学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4、负责受理《河南省医学科技进步奖》、《河南省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具体要求参照《河南省卫生厅医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执行;
5、对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开展全过程监督,对技术推广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完善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模式和机制;
6、组织开展专项科普公益宣传活动。
(二)根据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目标和任务,各省辖市卫生局的主要职责是:
1、按照推广工作整体要求,确定本辖区推广目标,完善相应制度和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适宜卫生技术引进、推广、应用纳入卫生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落实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营造良好的推广和应用环境;
2、根据本辖区卫生服务需求,组织推广单位申报《河南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立项,申报《河南省医学科技进步奖》、《河南省医学新技术引进奖》成果奖励;
3、对辖区内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实施过程开展监督检查和推广效果、效益的评估,建立推广计划进展报告、定期监督检查、推广效果评估等制度,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定期对在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4、组织实施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示范,推广一批示范技术,扶持重点示范机构,完善省市联动的推广网络,加强适宜卫生技术平台建设和专项公益宣传活动;
5、配合省卫生厅做好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相关工作。
(三)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应发挥自身技术优势,根据基层卫生服务需求,认真筛选、积极改良适宜卫生技术,注重推广技术的规范性和适用性;提供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的技术支撑。
(四)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适宜卫生技术应用的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1、发挥适宜卫生技术应用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把卫生服务长远需求和本单位当前利益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技术服务;
2、加大技术服务支撑条件的投入,提供人员、资金和设备保证,优先使用适宜技术和适宜设备,推广适宜卫生技术;
3、组织卫技人员参加技术培训和进修,鼓励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确保技术能引进,推的开,有规范,提升技术服务的可及性和持久性;
4、落实各项推广政策,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推广效果、效益的评估;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定期对在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