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爱卫〔2011〕3号
河南省爱卫会关于2010年省级卫生城镇
复审年审工作的通报
各省辖市爱卫会:
按照《河南省卫生城镇监督管理规范》要求,省爱卫办组织暗访检查和现场考核组,对驻马店市、滑县、巩义市新中镇等35个省级卫生城市(县城、乡镇)进行了届满复审和年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一)暗访检查。2010年5-10月份,省爱卫办先后组织3个暗访组,对巩义市新中镇等19个命名满3年的省级卫生乡镇进行了复审。暗访组对各乡镇主要街道、镇辖村、背街小巷、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五小”单位、建筑工地、车站等重点场所的基础卫生设施和卫生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随机走访当地群众和过往行人,了解群众对卫生状况的满意度。
(二)现场考核。2010年10-12月份,省爱卫办先后组织7个考核组,对辉县市等5个命名满3年的省级卫生城市(县城)进行了复审,对驻马店市、潢川县等11个省级卫生城市(县城)进行了年审,对上半年暗访并限期整改的中牟县白沙镇等8个乡镇进行了再次复审。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随机走访群众,对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病媒生物防制、城中村卫生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
二、检查结果
检查组认为,大多数城镇在取得荣誉称号后,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在巩固和扩大卫生创建成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发挥了省级卫生城镇的示范带动作用。但是,部分城镇日常卫生管理不到位,工作滑坡明显,特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五小”行业等方面存在问题较多,群众满意度较低,整体卫生水平与省级卫生城镇标准存在一定差距。省爱卫会对专家组的暗访检查和现场考核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决定:
(一)重新命名辉县市为省级卫生城市,命名郏县、潢川县为省级卫生县城,命名中牟县白沙镇等14个乡(镇)为省级卫生乡(镇)。
(二)驻马店市、林州市、温县、鲁山县、博爱县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年审。
(三)暂缓命名平顶山市石龙区、滑县为省级卫生县城,暂缓命名孟州市西虢镇、武陟县西陶镇、沁阳市紫陵镇、虞城县界沟镇、罗山县龙山乡为省级卫生乡(镇)。
(四)义马市、伊川县、西平县、民权县限期整改3个月。
(五)责成叶县、淅川县限期整改6个月。
请相关省辖市爱卫办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加强技术指导,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考核意见报省爱卫办,逾期不报将提高整改级别。并以此为契机,认真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和各项措施,加强卫生城镇日常监管,不断提升卫生城镇的质量和档次,推动卫生创建工作健康、持续、有效开展。
附件:1.201年省级卫生城镇复审及年审情况一览表
2.2010年重新命名省级卫生城镇名单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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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豫爱卫(2011)3号.doc2.
附件二豫爱卫(2011)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