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卫生科研 > 5451工程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对2006-2010年度“5451”项目进行验收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9-21 来源: 科技办 字号:【



豫卫科〔201126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对2006-2010年度

5451”项目进行验收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5451”工程自实施以来,已择优推荐支持了486位医学学术技术带头人赴发达国家学习研修,为准确把握2006-2010年度所有“5451”项目的执行情况,考核项目完成情况,评估项目绩效,总结项目建设情况,我厅近期拟组织专家验收团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所有获得资助的“5451”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

二、验收时间

2011921-30日。

三、验收要求

(一)验收材料

1、项目验收汇报PPT及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验收报告;

3、“5451项目进展调查表(附件1);

4、所在单位“5451项目综合绩效评估报告;

5、护照原件;

6、经费支出明细表;

7、个人学习生活照片2张(电子版);

8、个人学习地点风景照2张(电子版);

9、个人学习生活音像资料;

10、其他相关材料。

(二)验收内容

1、项目验收汇报PPT内容: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和项目绩效三个部分,具体内容见《幻灯制作要求》(附件2);

2、项目验收报告内容:参照《河南省卫生厅关于编印〈河南省卫生系统国外研修文集〉的通知》要求,力求达到内容丰富、文字流畅、可读性强之效;

3、“5451项目进展调查表;

4、单位项目综合绩效评估报告:本单位“5451项目的完成情况;对于未执行及完成情况较差的项目,要明确问题,限期解决,保证项目的顺利执行。

四、检查形式

(一)采取现场验收评审的方式进行;

(二)以单位为依托,项目负责人采用PPT形式集中汇报;

(三)现场验收时务必提交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待专家审核。

五、其它

(一)对于现场验收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在卫生厅网站予以通报并限期进行整改,所在单位须提交由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的整改报告;

(二)对于立项三年(含三年)仍未完成的项目,将下达项目中止通知书,所拔经费将由省卫生厅另行安排;

(三)请各单位相关部门及各项目负责人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可借力于本单位或外界的相关文字工作者,对“5451”项目的验收报告进行修改润色,以达到结集出版的水平。

相关表格可到河南卫生科技网下载。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五路47号院2号办公楼315房间

联系人: 立,尹姗姗

联系电话:0371-65957211

邮箱: hnykylili@126.com

             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1、“5451项目进展调查表

2、幻灯制作要求


1.附件1 “5451”项目进展调查表 .doc

2.附件2   幻灯片制作要求.doc

主办单位: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版权所有: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Email:123456xxzx@163.com 豫ICP备12026827号-2 郑公备:41010502000045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