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爱卫〔2011〕13号
河南省爱卫会关于命名2011年
省级卫生村卫生居民小区卫生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省辖市爱卫会,省直管试点县(市)爱卫会:
根据各市、县推荐,按照《河南省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居民小区标准》和《河南省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居民小区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省爱卫会组织评审组,对2011年申报的村、小区、单位进行了评审。经研究,同意命名郑州市中原区三十里铺村等244个村为“省级卫生村”,命名郑州市经济开发区青青美庐社区等39个居民小区为“省级卫生居民小区”,命名郑州市四十七中等1573个单位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分别颁发奖牌。同时,暂缓命名或撤销未通过届满复核验收的39个村、1个居民小区、400个单位“省级卫生村”、“省级卫生居民小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被命名的村、小区、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落实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卫生创建成果,树立省级卫生村、卫生居民小区、卫生先进单位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希望未通过考核验收的村、居民小区、单位切实增强卫生管理意识,坚持不懈地开展卫生创建工作,针对评审发现的资料填写不认真,图片失真或缺失较多,以及反映的卫生状况不达标等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努力营造整洁卫生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环境。
各级爱卫办要建立健全卫生创建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管,认真考核,严格把关,不断提升卫生创建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为改善环境、预防疾病、维护群众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1.2011年命名及撤销命名的省级卫生村名单
2.2011年命名及撤销命名的省级卫生居民小区名单
3.2011年命名及撤销命名的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1.
附件一.doc2.
附件三.doc3.
附件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