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Health Commission of He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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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省卫生计生委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  时间:2017-03-03  来源:省卫生计生委  字号:【

2017年度省卫生计生委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省卫生计生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有关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卫生计生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省卫生计生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省医疗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省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省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省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省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参与实施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河南省药品增补目录,制定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省内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
  (八)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省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制度、机制。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参与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五)指导制定全省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承担全省保健工作宏观指导和在河南省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和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办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委保健委员会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负责省委保健对象重要医疗保健任务的协调和指导。
  (十七)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卫生计生委预算单位构成

省卫生计生委部门预算包括卫生计生委机关本级预算和委属单位预算。

1.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本级)

2.郑州大学附属卫生学校

3.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4.河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

5.河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

6.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8.河南省妇幼保健院

9.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0.河南省医学会

11.河南省卫生厅临床检验中心

12.河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13.河南省卫生厅统计信息中心

14.河南省儿童医院

15.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16.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17.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18.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19.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20.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1.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22.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23.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4.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25.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6.河南省人民医院

27.河南省肿瘤医院

28.河南省胸科医院

29.河南省职业病医院

30.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31.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

32.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 机关服务中心

33.医药卫生报社

34.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35.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36.河南省计划生育协会

37.河南卫生干部学院

38.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

39.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40.河南省生殖健康产业开发中心

41.河南省人口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有关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收入总计3278149.8万元,支出总计3278149.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68171.1万元,增长12.65%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收入合计327814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44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34109.8万元;其他收入3064352.3万元;部门财政专项资金(中央补助疫苗、药品等)结转59093.4万元;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15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支出合计32781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9902.9万元,占86.0%;项目支出458246.9万元,占14.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633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20241.9万元,增长21.06%,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了对医改等的投入力度;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944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万元,占0.02%;教育(类)支出21506.6万元,占18.01%;科学技术(类)支出851.0万元,占0.7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31.0万元,占4.46%;医疗卫生(类)支出90197.5万元,占75.51%;农林水事务(类)支出8.0万元,占0.01%;住房保障(类)支出1532.2万元,占1.2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41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03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37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委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97.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326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34.9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21.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出国(境)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 2016 年持平,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302.1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公务用车改革相关政策,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车辆数予以核定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三)公务接待费105.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334.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4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委组织了对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了绩效考评。2017年,们拟扩大项目绩效评价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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