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Health Commission of He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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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
作者:  时间:2017-02-24  来源:  字号:【

豫发改医改〔2016〕263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开展居民健康签约服务,是整合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资源、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转变、巩固扩大医改成效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分级诊疗、实现有序就医的重要抓手,对于建设健康中原、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满足群众健康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为指导各地开展居民健康签约服务,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坚持政策引导、城乡统筹,家庭签约、分类管理的原则,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为优先签约对象,注重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的政策倾斜,创新服务理念,健全运行机制,注重有效签约,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功能定位。开展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的制度性创新,由签约医生代表服务团队与签约家庭通过自愿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建立长期、稳定、信任的契约服务关系,并为签约对象提供便捷、贴心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三)试点任务。在国家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焦作市、乡村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县新密市和省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巩义、兰考、安阳、息县、郸城、中牟、宜阳、郏县、睢县、泌阳等10个县(市)开展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试点。2016年试点地区城市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签约率不低于30%、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签约率不低于70%,逐步扩大居民健康签约服务覆盖面,到2020年实现每个家庭拥有1名签约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电子健康档案。

二、服务模式

采取“签约医生+服务团队+支撑平台”的层级化契约服务模式,开展居民健康签约服务。

(四)签约医生。签约医生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乡村医生担任,负责日常签约服务工作的开展和实施,是居民健康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五)服务团队。城市签约服务团队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下同)、护士、公卫医生、妇幼保健人员等组成。农村签约服务团队主要由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护士、公卫医生、妇幼保健人员和乡村医生等组成。支持二级以上医院医师通过对口帮扶、多点执业等形式参加服务团队。

(六)支撑平台。整合共享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依托二、三级公立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区域医学检验、影像诊断等远程医疗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区域协作医疗和卫生信息平台的优势,为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三、签约内容

按照签约协议约定,签约医生服务团队向签约对象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同时,完成政府要求的其他服务内容。

(七)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对签约对象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中西医诊治;指导签约对象选择适宜的就医路径、合理用药;为签约对象提供转诊服务,帮助预约上级医院专家诊疗。

(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签约对象需求为导向,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重性精神病患者、残疾人等为重点服务对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我省相关规定,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任务。

(九)健康管理服务。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提供中西医健康咨询、健康监测、健康评估、康复指导等综合、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指导帮助签约服务对象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利用我省中医药优势,发挥中医药在健康管理服务方面的作用。

四、管理方式

(十)责任划分。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搭建平台和监督管理。公共卫生机构和对口帮扶的上级医院负责为签约团队提供技术资源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团队组建、任务分配和绩效考核。签约服务团队负责向签约对象提供服务,由签约医生负责落实。

(十一)监督考核。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规范签约服务标准,建立以签约服务数量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等为核心的评价考核体系,定期考核并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鼓励开展第三方机构评估考核。

五、保障机制

(十二)服务经费。签约服务费用主要由医保基金、签约居民付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渠道解决。签约医生或签约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十三)医保支付。加强医保引导作用,将签约对象纳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实行按人头付费,将门诊统筹资金预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筹管理使用,引导居民基层首诊,促进双向转诊。探索日间门诊手术、远程医疗等医保报销政策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打包付费办法。

(十四)竞争激励。建立有序竞争机制,居民在一定区域内可自主选择签约服务团队。支持“经费伴随任务走”的经费拨付方式探索,按照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应该承担的任务,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门诊统筹资金与签约对象数量和服务质量挂钩,实行年初预拨和年终结算相结合,考核后及时拨付相应费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签约服务的医务人员倾斜。

(十五)协作联动。按照县、乡、村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分级诊疗要求,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三级医疗机构相衔接的双向转诊机制,对签约对象在就医、转诊、用药、康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引导二级以上医院下转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为签约服务团队预留一定比例的上级医院专家号、床位等,方便签约对象优先转诊和住院。

(十六)用药衔接。允许试点地区根据下转患者病情需要和医嘱备案采购非基本药物,保证下转病人在上级医院使用的部分非基本药物能够继续使用。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签约慢性病患者“长处方”政策,满足居民常用药品需求。

(十七)队伍建设。依托我省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实施,提升签约医生服务能力,加强签约医生技能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鼓励医学毕业生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拓宽签约医生发展空间,落实艰苦偏远地区全科医生津补贴政策,提升签约医生岗位吸引力。

(十八)加快信息化建设。基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云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签约服务团队配置移动终端,实现签约服务系统化管理和医保结算数据实时同步,合理设置抗生素、激素应用和静脉输液等医疗行为控制节点,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

六、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医改领导小组指导开展居民健康签约服务试点。各试点地区要把居民健康签约服务纳入医改重点任务,加强政府领导,强化部门协作,明确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省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套政策衔接和指导。

(二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开展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的重大意义,广泛动员基层医务人员和居民积极参与居民健康签约服务。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和签约服务模式的宣传,增强群众对签约服务团队的认知度,转变就医观念、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引导有序就医,促进分级诊疗。

本意见中的政策仅适用于试点地区。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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