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Health Commission of He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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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域综合医改试点的指导意见
作者:  时间:2017-02-24  来源:  字号:【

豫发改医改〔2016〕738号


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改决策部署精神,推进健康中原建设,增强医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及试点范围

目标任务:开展县域综合医改是强基层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至关重要。开展县域综合医改试点,要坚持政府主导、责权明晰、综合施策、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制度为目标,注重“三医联动”,突出“抓龙头、补短板、破瓶颈、建机制、求突破、强支撑”,重点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医疗资源协作、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整体推进,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18年,初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形成有序就医格局,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试点范围:选择巩义、兰考、安阳、息县、郸城第一批县域医疗联合试点和中牟、宜阳、郏县、睢县、泌阳等10县(市)开展县域综合医改试点。

二、综合改革内容

(一)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环节,是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的龙头带动作用的有力保障。

1、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强化县域医疗卫生规划引导、控制和约束作用,合理确定医疗机构布局,控制县级公立医院规模和标准。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67号),全力办好一所综合医院、一所中医医院,建立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长效稳定的投入补偿机制,切实落实政府承担的“六项责任”。提升中医药服务应用比重,落实对中医的投入倾斜政策。鼓励将其他公立医院转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院、老年护理和康复等机构。

2、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各县(市)要注重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医院内部管理、完善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界定政府与县级公立医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分权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完善激励和约束问责机制。把公益性质、医疗质量与服务效率、医院运行管理、医疗费用控制、医患满意度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3、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推广宜阳、息县等地经验,实行以按病种分组付费为主,与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相结合的混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发挥医保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等方面的作用。到2018年,县级综合医院实行按病种分组付费的病种数150个以上、覆盖出院病例数50%以上,中医医院50个病种以上、覆盖出院病例数30%以上。乡镇卫生院覆盖出院病例50%以上。加强对住院率、人次人头比、次均费用、平均住院日、目录外费用比例、政策范围内费用比例、实际报销比例、转诊转院率等指标监控。

(二)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保障,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是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要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要求,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医疗设备购置投入,保障日常运营经费,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2016年底,实现每个乡镇有一所达标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一所达标的村卫生室;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按要求设置全科医学科,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一名全科医生,开展全科医疗服务;按国家标准建设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医馆)、中药房,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中药设备和中药药品,提供基本中医药服务。试点县(市)应结合实际,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要求,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基层卫生“369人才工程”是破解我省基层卫生人才短缺瓶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要将“369人才工程”纳入政府年度医改责任目标,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督导问责。通过实施“369人才工程”,提升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整体素质、服务能力和待遇水平,建立选才、育才、留才机制,为基层培养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的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2018年,县级医院中高级职称达到40%,本科以上学历达到35%以上;乡镇卫生院中高级职称达到20%;专科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85%以上,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1.7名,每万名居民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在年度指标控制范围内,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和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院校毕业生纳入“369人才工程”。

(四)推进县域医疗资源协作

开展县域医疗联合,推进医疗资源协作,是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沉,实现医疗资源共享、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的制度性创新。坚持统筹城乡、乡村一体,推行“县带乡、乡管村”的管理模式,建立定位明确、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发挥好县级公立医院的龙头作用、乡镇卫生院的纽带作用、村卫生室的守门作用。县级公立医院通过帮扶指导、医疗协作等方式,提升乡镇卫生院的诊疗水平和管理能力。乡镇卫生院通过划片包村、签约服务等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管理指导。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县域医疗资源协作。制定常见疾病入、出院和双向转诊标准,明确转诊程序,畅通双向转诊渠道,做好医保政策与转诊制度衔接。实施医保对不同医疗机构差别化补偿,完善门诊费用统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试点县(市)可根据下转患者病情需要,在医保和新农合药品目录范围内,按医嘱备案采购非基本药物,保证下转病人用药连续性。到2018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县域内总诊疗量比例达到75%以上,县医院向乡镇卫生院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县域群众60%以上的健康问题解决在基层。

(五)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

开展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是创新服务模式的重要抓手。要按照政策引导、城乡统筹,家庭签约、分类管理的原则,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为优先签约对象,注重对贫困人口签约服务政策倾斜。采取“签约医生+服务团队+支撑平台”服务模式,开展居民健康签约服务。签约医生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乡村医生担任。服务团队主要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护士、公卫医生、妇幼保健人员、乡村医生等组成。支撑平台就是要整合共享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依托二、三级公立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区域医学检验、影像诊断等远程医疗中心建设,为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撑。通过自愿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建立长期、稳定、信任的契约服务关系,按照签约协议约定,由签约团队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提高服务的连续性,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引导形成良好就医习惯,促进基层首诊。建立完善服务经费、医保支付、竞争激励、协作联动、用药衔接、质量监管等保障机制。建立以签约服务数量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等为核心的评价考核体系,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取得实效。2016年底,城镇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签约率不低于30%、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签约率不低于70%,2018年实现每个家庭拥有1名签约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电子健康档案。

(六)加快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技术支撑,也是提升医改成效的重要手段。加快推进云计算模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引导和规范远程医疗、移动医疗、疾病管理、健康管理等服务。整合医疗卫生数据资源,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和综合管理系统等互通共享,构建县域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按照省人口健康信息化总体规划和建设标准,基于省级云平台和市级云节点,建设以县级医院为依托的县域协同医疗服务中心,实现与各乡镇卫生院的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教育、双向转诊、临床检验和后勤保障集约化服务。同时实现与省市级医院的医疗服务信息化协作。省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相关项目优先在试点县(市)实施。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医改试点县(市)承载着示范引领全省县域综合医改的重任。各县(市)长是综合医改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可落实、可考核的指标体系,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及时跟踪,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省直有关部门和省辖市、直管县(市)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并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二)突出试点成效。充分发挥试点县市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大胆改革,破解难题,注重试点之间经验交流和学习借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综合医改模式,为全省深化医改趟出路子。

(三)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县域综合医改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预期,使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医改、支持医改,为全省深入推进县域综合医改营造良好氛围。

本意见中的政策仅适用于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县(市)。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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