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动态 > 综合监督 > 公文信息 > 豫卫监督函 |
豫卫监督函[2017]11号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荐河南省卫生计生 综合监督领军人才库和青年人才库人选的通知 |
作者:
时间:2017-04-2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
豫卫监督函[2017]1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省卫生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健康中原2030”规划纲要》等要求,进一步优化卫生计生监督人才队伍结构,创新人才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着力建设一支高端引领、结构合理、覆盖基层的高素质卫生计生监督人才队伍,经研究,拟组建河南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领军人才库”和“青年人才库”,现将有关人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领军人才库”和“青年人才库”人选从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中推荐产生。 二、“领军人才库”人选推荐条件 (一)政治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近5年来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个人未发生严重责任事故; 2.热爱卫生计生监督事业,法治观念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担当; 3.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二)业务条件。 除具有医学、法学或管理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外,还需具备以下业务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坚实而系统的相关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具有中级技术职称10年以上,从事卫生计生监督或监测工作10年以上者,且专业特长突出、执法经验丰富、办案成绩显著; 3.在本单位担任相关专业科室科长及以上职务10年以上者,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在当地和全省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上者。 三、“青年人才库”人选推荐条件 (一)政治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近3年内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个人未发生严重责任事故; 2.热爱本职工作,法治观念强,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要求进步; 3.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二)业务条件。 “青年人才库”人选除具备以上政治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业务条件之一: 1. 省、市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医学、法学或管理学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继续教育学历); 2. 县(区)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年龄40岁以下,具有医学、法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3.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 四、专业类别 申报专业为三大类共8个专业,分别为: (一)医疗卫生监督:包括传染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 (二)公共卫生监督:包括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公共场所、学校卫生; (三)计划生育监督。 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专业,最多不超过2个。 五、推荐程序 (一)申请人自愿填写《河南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专家人才库人选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 (二)各省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汇总后一并报省卫生计生委; (三)省卫生计生委对上报人选进行遴选,符合条件的,入选专家库,作为河南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重点人才予以培养使用。 各地各单位请于2017年3月25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一并报省卫生计生委,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 人:秦卫东 联系电话:0371-85960629,13703719896 电子邮箱:davidqin_1116@sina.com
2017年3月日 |
主办单位: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网站标识码:4500000023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豫ICP备2022020727号 郑公备:41010502000045 你是第 位访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