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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将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 疾病筛查工作纳入全省民生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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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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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全省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河南省将“免费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列入2017年全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免费对早中期孕妇开展一次血清学筛查 (生化免疫指标检测)和一次彩色超声筛查,对新生儿开展苯丙酮尿症 (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和听力筛查服务。5月1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残联等相关部门印发《河南省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等作出详细规定。 《实施方案》明确,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河南省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河南省户籍但女方在本省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新生儿均为此次免费筛查的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在村、社区或相关医疗保健机构领取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服务手册,并填写《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申请表》,经资格审核认定后,接受免费筛查。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所需专项资金按照省、市、县三级财政4:2:4的比例安排下拨,省直管县(市)由省级、县级财政按照6:4比例分担。经费标准为产前筛查300元/例,新生儿疾病筛查为100元/例。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免费筛查民生实事作为2017年重点工作,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完善服务网络,制定技术规范,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实施绩效考核,积极推进项目工作有序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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