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健康中原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
豫发 〔2017〕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现将《“健康中原2030”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8日
“健康中原2030”规划纲要
序 言
健康是人的基本权利,是人生的第一财富,是生命、幸福和生产力的基础。健康长寿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健康不是没有疾病或虚弱,而是一种身体、心理、社会适应能力的完好状态。现代健康观包括生理健康、心理健康、行为健康、社会健康、环境健康等方面。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河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人民群众健康问题,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关心支持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近年来,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全民健身持续深入,城乡环境逐步改善,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全省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6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4.35‰、5.91‰、10.46/10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健康基础。同时,也要看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居民疾病谱、生态环境、生活方式不断变化,给维护和促进健康带来新挑战。人民群众更加重视生命质量和健康安全,对健康服务供给、升级提出了更高要求。我省还存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不合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与人民群众期望不适应等问题。从长期看,全省健康服务供给约束与健康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卫生与健康领域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仍需进一步增强,亟待从战略层面统筹解决关系健康的重大和长远问题。
推进健康中原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提高全省人民健康素质,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发展战略。当前,河南经济社会建设蓝图已经绘就,我省正处于蓄势崛起、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健康领域的改革发展将为我省经济社会建设打造新引擎、注入新动力。
《“健康中原2030”规划纲要》是今后15年推进健康中原建设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指南,也是制定公共健康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健康服务业的重要依据。
第一篇 总体要求
第一章 指导思想
推进健康中原建设,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健康服务、普及健康饮食、培养健康行为、共创健康环境、繁荣健康产业为重点,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公平,为河南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第二章 基本原则
推进健康中原建设,应坚持和遵循以下原则:
——健康优先。促进全民健康是建设健康中原的根本目的。要树立大健康、大卫生观念,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逐步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
——需求导向。有效满足人民健康需求是建设健康中原的核心任务。要逐步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健康为中心,优化健康服务供给模式,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健康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
——开放合作。开放合作是建设健康中原的重要着力点。要坚持开放带动战略,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破带动全局发展,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提升开放型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水平。
——公平可及。促进健康公平是建设健康中原的首要目标。要强化政府责任,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异。
——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建设健康中原的强大动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全力推进卫生与健康理论、制度、管理、技术创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全省人民健康受益度。
——共建共享。共建共享是建设健康中原的基本实施路径。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加强部门之间联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引导人人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形成维护和促进健康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社会氛围和强大合力。
第三章 战略目标
到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服务优化升级,健康饮食和健康行为习惯全面普及,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环境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健康水平大幅提高,健康公平显著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到2030年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居民身体素质显著增强,203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5岁,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
——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明显控制。全民健康素养大幅提高,健康生活行为全面普及,重大疾病危害的影响减弱,健康生产和生活环境基本建成,食品药品安全得到保障。
——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加强。以人为本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民基本健身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健康保障体系更加牢固、完善,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
——促进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公平和完善。有利于健康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卫生与健康投入明显增加,实现健康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健康中原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15年基础值 | 2020年目标值 | 2030年目标值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5.6 | 77.3 | 79.5 |
2 | 婴儿死亡率(‰) | 4.35 | ≤4.3 | ≤4.1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5.91 | ≤5.5 | ≤5.0 |
4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0.46 | ≤10.0 | ≤9.0 |
5 | 《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总体达到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1.5 | 95 | 98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8 | 20 | 30 |
7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万人) | 3367 | 4000 | 5000 |
8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 | 比2015年下降10% | 比2015年下降30% |
9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1 | 2.49 | 3 |
10 | 个人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 | <30 | 25左右 |
11 | 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49.2 | 65 | 持续改善 |
12 |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51.1 | 57.4 | 持续改善 |
13 | 健康服务业规模(亿元) | — | 5000 | 8000 |
第二篇 规划任务
第四章 优化健康服务
第一节 强化全民公共卫生服务
一、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职业病防治、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技术支持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层医师队伍培养,全面提升社区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重特大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突发急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升服务效果。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和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调动基层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积极性,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真正实现制度、人群和服务全覆盖。
扩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稳步扩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内容,从现有12大类服务逐步向康复服务、居家医疗、养老医疗等类别扩展,服务内容向增加检查项目、提供免费基本药物等方向延伸。
二、加强重大疾病防控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健全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全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加强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和预防性干预工作,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基层综合防控。加强脑卒中、冠心病等心脑血管疾病的筛查和防治工作。开展重点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健全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报告和慢性病监测制度。建立精神障碍综合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体系。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到2030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
完善重大传染病防控体系和机制。巩固和提高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接种率,强化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质量,有效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保持艾滋病低流行态势。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和措施,强化重点人群主动筛查,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推进患者全程随诊管理。加强乙肝、手足口病、人感染禽流感、性病等重点传染病联防联控,推进消除麻疹、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等工作。巩固地方病防治和疟疾消除成果。
三、拓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将中医药与预防保健、养生等服务相结合,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健康保障模式。推广融入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加快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升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拓展中医服务领域,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发展中医养老服务。弘扬张仲景文化,积极传播中医药知识和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继续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进基层。
四、强化口岸公共卫生服务
完善口岸传染病及动植物疫情的监测信息交流、口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联防联控、卫生处理技术协作等合作机制。建立健全出入境疫情信息交换机制,加强涉及卫生健康进出口商品的国门安全监管,强化风险分析评估,建立完善相关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口岸病媒生物及重大虫媒传染病预防控制,创建卫生机场(港口)。加强国际旅行健康指导服务,保障出入境人员健康安全。
第二节 提供以人为本整合型医疗服务
一、完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
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人口分布和流动趋势调整医疗资源布局与结构,积极发展康复、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各类接续性医疗机构。强化农村县域医疗服务体系能力建设,以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为目标,全面提升服务体系的整体绩效。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超常装备,逐步建立大型医用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开放合作,汇聚资源、整体提升,优先打造心血管病、肿瘤、儿童、脑血管病、器官移植、中医骨伤等6个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明显提升区域疑难危重病例医疗水平;积极支持具备较强综合实力的大型综合医院发展,加快形成国家区域综合医疗中心;大力引导妇产科、呼吸、眼科、传染病、口腔、精神卫生、老年医学等优势学科发展,促进形成区域专科医疗中心。
二、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
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开发统一临床路径、服务指南和技术规范,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使基层机构普遍具备健康守门人能力。建立、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成熟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控制三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开展患者教育,提升患者自我管理水平。加强对患者的辅导和引导,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三、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
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等服务要素准入、退出和监督管理制度。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推进合理用药,加强处方监管,提高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提高临床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完善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体系。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保障血液安全。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完善医疗服务监管法规制度,加强医疗服务行为、质量安全和机构运行的监测监管。加强戒毒医疗服务工作。
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加大重点专科建设力度,培育一批省域中医诊疗中心,推进优势专科入选全国区域诊疗中心。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强化中医优势病种研究,发挥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作用。健全涵盖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养生为一体的全省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和“互联网+中医医疗”,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第三节 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一、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保障能力
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持续实施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加大产前筛查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力度,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管理救治网络,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和高危产妇专案管理,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提高妇女、儿童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提高妇幼健康水平。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二、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模式
健全以社区为依托,预防保健、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并重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促进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融住院、康复、护理、生活照料、临终关怀为一体的健康和养老服务。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健康指导和干预,开展老年心理健康和关怀服务。
三、健全残疾人健康保障服务
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和发展。加强对致残疾病的防控,针对主要致残因素实施预防工程。加强残疾人健康服务,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和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康复工程,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强化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到2030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100%,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90%。
四、推进流动人口、低收入人群健康服务均等化
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为抓手,大力推进流动人口、低收入人群基本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提升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完善流动人口异地就医,做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服务,加强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完善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提高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贫困人口健康。广泛开展流动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关怀关爱活动,加大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工作力度。
第四节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建立健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发展影响评估机制,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衔接。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安排生育。
整合卫生计生资源,巩固和完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网络,加强人口流动迁移趋势、卫生计生服务状况等研究。健全出生人口监测机制,建立部门之间、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工作制度。围绕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到2030年,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
适应生育政策调整,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实施城乡统一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新家庭计划和生育关怀行动。
第五节 健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
一、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衔接互动、相互连通机制。整合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均衡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合理确定政府与个人分担比例。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开展门诊统筹。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到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成熟定型。
二、加强医保管理服务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逐步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商谈判机制,形成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结算付费方式。健全购买医疗卫生服务及其监管机制。到2030年,全民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完善高效。
三、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产业政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护理等服务机构合作。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多种形式的补充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发展医疗执业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加强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监管,确保有序竞争。到2030年,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
第六节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一、完善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国家药物政策
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强化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运行监测评价信息系统。保障儿童用药。强化药物政策研究,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完善罕见病、特殊人群用药保障政策。按照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制定完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坚持分类管理,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
二、深化药品、耗材流通体制改革
发展医药电子商务,丰富药品流通渠道和发展模式,形成现代医药流通新体系。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地位,鼓励联合采购。完善进口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管理,建立价格谈判机制和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和应急供应机制。加强药品、耗材采购监管,强化高值耗材准入监管,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完善执业药师制度,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
三、构建现代化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体制
提高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建成监管专业化教育培训体系,切实提升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能力。全面落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开辟药品审批绿色通道,提高药品审评审批质量,探索建立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分级管理制度。针对药品流通领域新业态,充分利用实时监控、远程监控、电子监管等手段,加强药品供应链安全监管,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加强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强化对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评价和预警。完善进出口药品的质量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管理,建设中药强省。提高医疗机构药品和配制制剂质量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特殊药品监管。
完善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依法从严落实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管理要求。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促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实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制度。推进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完善医疗器械产品上市前和上市后的安全信息整合,提升风险评价和控制水平。全面提升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完善药品安全协调和应急处置体系,把药品安全纳入城市公共安全体系。
第五章 普及健康饮食
第一节 提供绿色安全食品
一、建立现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建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形成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实现对重点食品生产的生产、流通等环节的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应急管理。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生态化农业生产,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健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形成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质量标识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加强食品生产监管,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行为,完善食品生产小作坊准入和监管制度。更加严格高效监管幼儿园、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加强互联网食品经营管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到2030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率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达到100%,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让人民群众吃的安全,吃的放心。
二、健全现代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制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协调指导、考核问责、应急管理等职责,把食品安全纳入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推进食品监管机制创新,支持社会组织和第三方机构参与食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一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强化食品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部门及区域合作、社会协作、总结评估、信息通报、风险交流一体化处置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重大保障的处置效能。到2030年,全省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超过90%。
第二节 形成健康饮食习惯
一、引导居民合理膳食
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制定和实施中原地区居民营养计划,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利用新媒体等多种形式,拓展传播渠道,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
建立健全居民饮食营养监测体系。根据流行病学特征和疾病谱变化,完善居民营养常规监测体系,加强边远地区、地方病高发区等重点地区的膳食营养监测,显著改善居民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食盐、油脂摄入过多等问题。制定“学校健康饮食计划”、“贫困老人营养干预”等计划方案,对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群体等重点人群实施营养监测和指导干预,解决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问题。
二、创造健康饮食环境
发布健康食品标准和不健康食品负面清单,通过强化商品标识、实行消费警示等方式,为居民创造更加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重视健康饮食在慢性病健康管理中的作用,把通过膳食营养改善慢性病患者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的技能、知识纳入健康教育和医务人员常规培训内容。通过“健康饮食月”等活动,开展社区宣传,充分利用家庭、同伴教育等方式,培养全社会健康饮食的良好氛围。
第六章 培养健康行为
第一节 推动全民健身和健康深度融合
一、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场地建设,夯实全民健身硬件基础。重点构建县乡村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建成省市县三级全民健身中心体系。所有新建居住区配建体育场地设施,已建成区合理改建健身场地设施,在旅游景区、城市公园等公共场所,增设健身设施。加大城市自行车专用道、人行步道等绿色交通设施建设,倡导绿色出行。推动体育场馆、学校等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完善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推动体育消费平民化。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建设和运营管理。健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到2030年,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二、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
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主要能力。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和素养,引导人民群众通过科学的体育锻炼实现主动健康。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鼓励开发各类特色运动项目和民间传统运动项目,推进足球等运动广泛开展。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文化氛围,倡导崇尚健康、热爱运动、终身体育的理念,使体育健身成为时尚潮流,成为人民群众对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自觉追求。
三、鼓励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
积极培育和扶持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体育社会组织的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提高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发挥互联网体育组织的作用,引导和鼓励自发性的健身团队和站点依法依规转化为固定的健身组织,形成依托健身场地开展健身活动的组织发展形态。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形成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
四、推动重点人群体育健身活动
重点发展青少年体育,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学校工作考核体系,加强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保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到203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学生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培养青少年体育锻炼兴趣和习惯,为终身体育锻炼打下坚实基础。持续加强老年人体育,将适宜老年人健身特点的体育器材设施列入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内容。广泛开展适合老年人参与的体育健身活动,支持老年体育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引导涉老教育机构开设体育活动和健康养生课程。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体育服务机构。积极开展职工、农民、妇女、幼儿体育,推动将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实行工间操健身制度,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实施全民健身助残工程,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
五、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
研究制定并推广符合我省群众需求的健身方案、健身活动指南,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体医结合”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和慢性病预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服务站点建设。开展国民体质测试,促进国民体质健康大数据的开发应用。建设智慧运动场馆、健身步道等,实现大众健身数据与国民体质监测大数据平台实时双向交互。引入智慧城市理念,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全民健身相结合,打造包括大数据管理、运动健康科研、体育医疗康复等五大系统的“健康河南”旗舰平台。开展运动风险评估。
第二节 提升健康素养
一、推进健康教育事业发展
健全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增强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推动学校健康教育改革创新,促进青少年、教师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拓展健康教育新媒体渠道和适宜技术,培训培养健康教育师资。实行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制度,促进健康素养监测结果应用。完善医疗机构、社区、单位、学校、公共设施、健康教育基地等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功能,实施重点人群、重大疾病健康教育,促进健康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促进形成良好行为习惯
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加大控烟力度,运用价格、税收、法律等手段提高控烟成效。强化控烟监督执法和戒烟服务。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把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减少酗酒现象。对酒精使用造成相关疾病的个人及家庭提供预防和治疗干预措施。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以青少年、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及性传播风险高危人群为重点,开展性健康、性道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病、艾滋病等疾病传播。减少药物滥用,加强毒品和药物滥用危害、应对措施和治疗途径等知识的宣传,加快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与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会康复的衔接,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体系,最大限度减少毒品危害。
第三节 促进心理健康
一、加强心理健康服务
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重视学校心理疾病预防和心理干预工作,建设专业化心理辅导与咨询教师队伍,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和需要实施积极心理健康教育。加大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提升公众心理自我调适能力。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针对学生、农村妇女和留守儿童、职业人群、被监管人员、残疾儿童和残疾人、老年人、低收入群体等重点人群分别制订宣传教育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提高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提升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健全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到2030年,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60%。
二、精神卫生服务全面覆盖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基本健全,建成省市县三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紧缺状况得到缓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关注孤独症等儿童精神问题,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提供。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基本满足工作需要,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任务,将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2030年全省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每10万人口不低于3.5名。
第七章 共创健康环境
第一节 优化健康生活环境
一、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
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切实解决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联合预警机制,全面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促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推进饮用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强化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实施控制单元水环境质量管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促进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制度,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逐步提高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效保护生态系统和遗传多样性。加强噪声污染防控。
加强城镇化、流域开发、能源资源开发等规划环评,推动重点行业规划和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强化源头预防。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推动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建立排污台账,实现持证按证排污。实施重点行业企业限期达标排放改造。
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划定环境健康高风险区域,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建立环境健康风险沟通机制。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推进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
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机制,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城镇及农村垃圾、污水全面治理,基本完成农村旱厕无害化改造,建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
深入推进国家、省级卫生城镇创建,力争到2030年,国家卫生城市数量达到全省城市总数的60%,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数量达到全省县城(乡镇)总数的10%;省级以上卫生城市、县城基本实现全覆盖,省级以上卫生乡镇数量达到全省乡镇数量的30%。
建设环境宜居、社会和谐、人群健康、服务便捷、富有活力的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实现城乡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细胞”工程建设,提高社会参与度。重点加强健康学校建设,加强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等相关政策。加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监测与评价,到2030年,建成一批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示范市和示范村镇。
三、积极预防和减少伤害
建立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开发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和标准。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溺水、老年人意外跌落,提高儿童玩具和用品安全标准。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
第二节 打造健康工作环境
一、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
强化煤矿、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推动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健全有关健康干预措施。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加强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工作。
二、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划和建设,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治理公路安全隐患。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自律意识。强化安全运输监管能力和安全生产基础支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标准,提升交通参与者综合素质。到2030年,力争将道路交通事故死伤比基本降低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三、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加强全民健康与医学安全意识教育,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责任机制,到2030年,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提高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和物资储备,强化应急演练,建立以120急救指挥为主体、民用航空为补充、涵盖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空地一体化的全省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进一步健全医疗急救体系,提高救治效率,最大限度降低事故伤亡率。
第八章 繁荣健康产业
第一节 构建多元办医格局
一、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
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激发社会办医潜力,大力发展紧缺型医疗服务业,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优化政策环境,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审批、用地保障、财税金融、医师多点执业、药品采购、信息共享、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对出资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非公经济主体的上下游产业链项目,优先按相关产业政策给予扶持。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加大分类指导和推进改革创新力度。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规范发展。
二、提升社会办医发展水平
完善全省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及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为社会力量举办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和特色专科医疗机构预留发展空间,严格控制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特需医疗服务。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养老、老年病、精神、儿童、护理、临终关怀等社会急需的健康服务机构、特需医疗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走专业化、高端化、精细化路子,重点发展专科医院和高端医疗,与公立医院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引导社会办医向高水平、品牌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第二节 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升级
巩固新型疫苗、血液制品优势,研发多联多价、治疗性等新型疫苗,开发抗体药物、抗体偶联药物、全新结构蛋白及多肽药物,支持研发遗传性疾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的快速诊断及新型诊断试剂,建设全国重要的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基地。重点研发针对重大疾病的化学药高端制剂、生物技术药物,开展创新药物研究。全面提升我省制药工艺技术研发水平,实现药物大品种绿色环保共性关键技术的提升、应用及产业化。推进中药种植、现代中药研发和规模化,加强中医药疾病预防保健品研发,建设中医药强省。发展一次性高性能麻醉产品、自动检测等先进诊疗设备,研发药械组合产品,提高医疗器械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开发基于“互联网+”的智能健康产品,发展大健康服务,构建以诊断试剂、创新药物、高端医疗器械及智能健康服务为主的新型产业体系。
第三节 培育医养结合健康养老产业
一、完善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医疗和养老结合服务资源,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城市、村镇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举办公益性老年大学,提升老龄人口健康素养和再教育水平,在全省规划、培育、建设一批长寿市、长寿县。在养老机构设立医疗点(分院)或发展远程医疗,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康复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到2030年,养老服务设施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
二、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建立转诊与合作关系,打通养老机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支持医疗机构提供养老服务,鼓励设立老年病专科,建设医疗和养老机构结合体。大力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鼓励社区卫生中心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务,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提供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健康保险制度。到2030年,初步实现养老社会化,家庭养老负担大大减轻。
第四节 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
一、积极打造健康产业集聚区
立足河南“三山二水”(“三山”即太行山、伏牛山、大别山;“二水”即黄河、淮河)优势和特色,打造包括体育、旅游、养老产业在内的健康休闲产业集聚区。积极发展以健康为主题的旅游产业,形成一批具有特色医疗、健康养生、休闲疗养、体育健身等功能的知名健康旅游基地,把河南建成全国重要的健康旅游目的地。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打造南阳张仲景、洛阳平乐正骨、焦作四大怀药等中医药文化品牌。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开发禅修体验、太极修为、素食药膳等旅游产品,培育身心修养旅游中心,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发展登山、漂流、滑雪等户外健身休闲产业,依托“四赛、两节、两活动”(焦作太极拳国际交流大赛、郑开国际马拉松赛、万村千乡农民篮球赛、信阳国际自行车公开赛;郑州国际少林武术节、安阳航空旅游节;三山同登群众健身登山活动、三门峡横渡母亲河活动),开发赛事经济,打造中原特色的体育产业品牌。支持职业体育俱乐部品牌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体育运动项目实现职业化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智能科技等新技术,开拓全民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场。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相关产业发展。
二、加快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
支持发展健康咨询、心理辅导、体育健身、母婴照料、养生美容等健康服务。积极引进和培育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机构,开发多层次、个性化的服务项目,包括疾病预防、跟踪干预、心理健康辅导等服务,促进以治疗为主转向以预防为主。规范发展母婴照料、养生美容等服务市场,完善行业标准,严格监管制度,鼓励连锁经营,培育服务品牌。
三、大力发展第三方支持服务
支持社会资本投资设立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和医学独立实验室等,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建立第三方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和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医学检验、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等服务外包。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服务。完善科技中介体系,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加强第三方服务质量认证和监管。
第三篇 规划保障
第九章 强化支撑与保障
第一节 推动健康科技创新
一、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创新能力建设
整合和优化配置卫生科技资源,构建我省新型卫生科技创新体系。着力整合集聚各类创新要素,积极引导和支持我省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建设,促进多领域技术融合。研究制定重大疫病的精准防治方案和临床决策系统,提升重大疾病防控、公共卫生、生殖健康等技术保障能力。围绕创新药物、中医药、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医疗器械、精准医疗、远程医疗、重大疾病防治等全民健康领域重点方向,组织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加强关键核心共性技术突破、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增强全民健康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积极争取国家创新资源,争取更多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河南落地。
二、加快健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改革,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公益单位的骨干引领作用,加快医疗卫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增强医疗卫生科技成果转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重点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疾病防治和健康服务管理关键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支持数字化医疗产品和适用于个人及家庭的健康检测、健康物联网等产品的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完善医疗卫生适宜技术研究和推广体系。
三、加强研发平台建设
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协同创新体系建设,依托高等院校、公益单位和优势企业,培育建设抗体药物、诊断试剂、抗肿瘤药物等重点方向的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平台建设带动新药研发,实现药物大品种绿色环保共性关键技术的提升、应用及产业化。建设我省医学大数据和临床样本资源库。促进国内外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不断向省内优势企业转移转化,引领产业走创新驱动、集群发展的道路。
第二节 加强人力资源建设
一、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加强医教协同,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建立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制定适应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的医学教育专业结构调整计划,提高人才培养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完善医学教育保障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扩大本科儿科专业和精神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重点向全科和儿科、精神科、康复科等急需紧缺专业倾斜。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加大投入,加强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与毕业后教育相适应的基地体系。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等人力资源培养计划。强化面向全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全面提升医学人才综合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加强药师和卫生应急、卫生信息化复合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推进卫生管理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调整优化适应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的医学教育专业机构,加大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到2030年,基本建成适应行业特点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医学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二、创新医学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
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优化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环境。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管理体制,落实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创新医务人员使用、流动与服务模式,完善区域性医疗卫生人才流动机制,减少人才流动的限制和约束,推进并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健全基层及紧缺人才激励和约束机制,缩小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医务人员的收入差距。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工作实际的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不将论文、外语、科研等作为基层卫生人才职称评审的硬性要求。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和养老保障水平,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推进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化、专业化。
三、加强医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我省生物医药产业的重大需求,培育一批有特色、创新能力强的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团队。注重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面向全球吸引医药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一批国内领先的生物医药和健康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形成稳定的人才队伍。加快形成创新人才集聚机制,不断优化人才结构。完善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机制,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健全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第三节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
加强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在健康领域的共同协作,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系统评估重大工程项目以及重大公共政策对健康的影响,健全监督和问责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二、加强对外开放合作
实施开放带动战略,拓宽对外开放领域,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围绕人民群众常见多发疾病,加大开放力度,通过面向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创新平台、引进高水平医疗机构、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引领区域医疗水平提升,促进国内外优质医疗卫生资源要素汇聚,推动健康事业跨越式发展。发挥我省传统中医药优势,充分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重点卫生领域广泛合作。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加快建设更加成熟定型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在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督制度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上取得突破。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构建有序就医格局。理顺公立医疗机构与政府的权责关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经营管理自主权。完善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卫生资源供给,放宽市场准入、人才流动和大型医用设备购置限制。深化全民医保制度改革,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加强卫生计生全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建设。
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进一步推进健康相关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继续深化药品、医疗机构等审批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行为。推进健康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卫生计生、体育、食品药品等健康领域监管创新,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简化健康服务业市场准入,落实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与同行业公办机构的同等待遇。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健康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简化对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护理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的开办、执业资格等审批手续,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为体育健身、健康旅游、保健养生、康复疗养等健康消费提供时间保障。加快健康服务行业诚信服务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业内协调、行业发展、监测研究、标准制定、执业行为规范、行业信誉维护等方面的作用。发布健康消费警示,建立健康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信用信息平台。加强统计监测工作,建立健康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健全相关信息发布制度。
第四节 推进健康法制建设
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强化法制监督,健全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把法制建设作为实现健康中原目标的重要保障手段。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大气污染治理、食品药品监管、医疗纠纷处理等社会矛盾和问题。加强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等部门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
加强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的立法和修订工作,完善地方政府规章,健全健康领域标准规范和指南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标准的复审,维护健康领域法律法规体系的协调性、一致性。
第五节 完善健康筹资机制
一、加大政府卫生与健康投入
进一步明确政府卫生与健康投入责任,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相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各级财政的分担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健全政府健康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健康投入力度,履行政府保障基本健康服务需求的责任。健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机制。加大各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政府健康投入向重点人群和低收入群体倾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完善健康服务业融资渠道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由政府负责保障的健康服务类公共产品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逐步增加政府采购的类别和数量。鼓励社会团体、企业、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加大对健康投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健康服务业新体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健康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创新适合健康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为健康服务业融资进行担保。鼓励健康服务业利用境外直接投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国际商业贷款,大力引进境外专业人才、管理技术和经营模式。
第六节 建设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
一、加强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省人口,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残疾预防等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推进居民健康卡和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居民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一卡通。加强信息安全和患者隐私保护。实现区域信息平台、医疗卫生机构、垂直业务系统等健康数据互联互通,为远程医疗、医疗卫生机构间协作提供有力支持。
二、构建“互联网+健康”服务新模式
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医疗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引导健康服务新型业态有序发展。鼓励建立区域远程医疗业务平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应用体系建设,强化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贯穿个人生命全周期的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分析应用。积极利用物联网、可穿戴设备等,探索健康服务新模式,强化预防、治疗、康复的精细服务和居民连续的健康信息管理业务协同。推进基因芯片与测序技术在遗传性疾病诊断、癌症早期诊断和疾病预防检测方面的应用,加强人口基因信息安全管理,推动精准医疗技术发展。积极开展疾病管理、居民健康管理等网络业务,推进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和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等服务。整合居民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开展居民医疗健康信息服务,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贯彻实施分级分类分域的数据应用政策规范,推进网络可信体系建设,注重内容安全、数据安全和技术安全,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患者隐私保护。加强互联网健康服务监管。
第四篇 规划实施
第十章 强化组织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健康中原推进协调机制,成立省“健康中原2030”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事关推进健康中原建设的全局性工作,审议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要工作安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通过加强谋划和指导,推动部门、地方积极稳妥有序开展工作。
地方政府要将健康中原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指标,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和跟踪问责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责任目标,落实各项任务,推进规划纲要实施。注重发挥人大、政协作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各方面力量。
第二节 鼓励探索创新
各地要围绕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实施策略等方面,制定“五年规划”,提出本地具体的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要按照“共建共享、全面健康”的规划主题,加强宣传和引导,传播健康中原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健康中原2030”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积极做好社会动员。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第三节 强化监测评估
“健康中原2030”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规划纲要实施的监测评估工作。负责牵头制订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和监测评价方案,负责建立、健全监测评价工作机制,制定考核问责办法。组织对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检查、监测和中期、末期评估,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并将有关规划结果、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定期向社会公布。各地政府要定期组织对本地区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督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