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省扎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库区及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两侧和省界等周边村庄为重点,兼顾革命老区和扶贫开发重点区域,特别是对省内地表水国控、省控责任断面周边的村庄进行全面摸排,未整治的优先纳入整治任务。二是扎实推进。要求各地逐村编制村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内容、资金来源、进度安排、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等,扎实推进整治工作。三是示范引领。2018年要求各省辖市至少要确定1个县(市、区)开展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示范,探索治理经验,并逐步推广。
截至目前,2018年全省安排新增完成的1600个村庄整治任务中,已完成整治1318个,年底前完成全部任务。(省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