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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爱国卫生工作简报第10期
作者: 时间:2018-12-04 来源: 字号:【

 

 

【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专题】

1.全国爱卫办对我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行调研评估

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开展

3.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5.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6.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卫生环境

7.促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专题】

 

全国爱卫办对我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进行调研评估

 

2018年11月14-17日,全国爱卫办调研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按照《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年)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对我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行调研评估。

调研评估组由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爱卫办主任伏瑞峰任组长,成员由爱卫、住建、环保、水利、交通、农业等部门的专家组成。在11月15日召开的河南省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调研评估汇报会上,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巡视员、省爱卫办主任黄玮做工作汇报。调研评估组对我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表示肯定。

2015年6月,河南省全面启动全省新一轮城乡卫生环境整洁行动,各地随即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了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交通、水利、农业、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的职责,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深入开展。全省以农村为重点,强力推进村镇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全面开展农村垃圾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厕所革命”,促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着力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推进示范创建,累计支持974个乡村建成“美丽乡村”。同时,全省还加大投入力度,扎实推进城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措施,加快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以城带乡,广泛开展卫生创建活动。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达到86%,农村卫生厕所累计普及率达到75.23%,“建制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11.78%、28.93%,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分别为11.19%、8.75%,全省累计完成整治村庄2467个,受益人口约370万人;全省共有国家卫生城市22个、国家卫生县城32个、国家卫生乡镇74个,总数位居中西部前列。

15-17日,调研评估组还深入栾川县大街小巷、河道沟渠、长途汽车站、重渡沟管委会、庙子镇、大青沟新型社区、重渡社区、街上村等地,现场查看县城城区环境卫生以及村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情况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容村貌、乡道村道建设、饮水工程等,并入户进行调查,随机抽查群众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满意率,了解村民切身感受。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开展

 

近年来,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205号)文件,要求10个省直管县(市)2017年底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任务,2018年,又把62个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列入省重点民生实事。全省各地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有”标准和“四个”环节总体要求,集中开展了农村垃圾整治行动,从完善长效保洁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入手,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截至目前,全省建设乡镇级垃圾无害化填埋场29座,中转设施(压缩式)3734座(含2009年建设的乡镇中转站),配备垃圾清运车辆65966辆,农村保洁员23.1万人(农业人口4765万,占总人口数的4.85‰)。2018年列入民生实事的62个县(市、区)保洁队伍基本健全,共配备保洁员11.93万名、管理人员9331名,村庄保洁员配备占比达到2‰以上;840个乡镇有垃圾中转站及地埋式转运桶1294个,大型垃圾运输车3514 辆,22005个行政村配备保洁车辆7.62万辆、垃圾收集桶(箱、池)167.27万个;村庄治理成效进一步提升,22005个行政村中有1864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占比为84.74%。济源、新密、兰考、汝州、禹州5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均成立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领导小组。试点示范工作有序推进;共57个乡镇(街道)开展了乡镇试点工作。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清理整治工作,全省共排查录入系统1238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清理整治完成723个,完成2018年度任务。(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我省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适宜模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是指导全国污水治理示范县(市)。积极指导新密市、济源市、巩义市、兰考县4个污水示范县(市)开展污水治理示范工作,在总结示范经验的基础上,梯次推进其他有条件市县开展污水治理工作。二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调研。组建联合调研组,赴安徽、江苏等省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学习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和主要做法;深入郑州、洛阳、驻马店、济源等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乡镇、村庄了解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际情况;会同环保厅多次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讨论适合我省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为下步科学指导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出台实施方案。会同省环保厅、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基本原则、行动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四是出台《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导则》。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行与管理,指导各地科学设计、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等。五是开展省级农村生活污水试点示范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确定100个乡镇和村庄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探索简便、适用、有效的治理方式。六是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电子信息系统。了解掌握各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等情况。七是制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推广视频和案例汇编。总结简单高效适用、便于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工艺,汇总已有案例,制作成视频和图集,指导各地科学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今年以来,我省扎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库区及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两侧和省界等周边村庄为重点,兼顾革命老区和扶贫开发重点区域,特别是对省内地表水国控、省控责任断面周边的村庄进行全面摸排,未整治的优先纳入整治任务。二是扎实推进。要求各地逐村编制村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内容、资金来源、进度安排、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等,扎实推进整治工作。三是示范引领。2018年要求各省辖市至少要确定1个县(市、区)开展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示范,探索治理经验,并逐步推广。

截至目前,2018年全省安排新增完成的1600个村庄整治任务中,已完成整治1318个,年底前完成全部任务。(省环境保护厅)

 

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一是强化政府责任。河南省委、省政府将农村饮水安全列入全省重点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落实农村饮水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省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相继出台了建设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水质监测、应急预案等政策文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注重统筹规划。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解决对农民生活和身体健康影响较大的高氟、高砷和苦咸水问题。根据“相对集中、适度规模”的方针,确立了平原区一乡(镇)一厂、山丘区依据水源条件优先建设万人以上工程的总体布局,大力发展以大型集中供水工程为骨干,单村、联村集中供水工程为补充的集中连片供水工程,通过铺设管道供水至各家各户,实现深井取水、压力供水、管网输水,自来水入户。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文件;省发改、财政、水利、卫生计生、国土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水质监测、土地划拨等方面文件;省水利厅制定了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应急预案等方面文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积极落实资金。各地水利部门、特别是县级水利部门不等不靠,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任务,与当地扶贫部门对接,争取项目资金,提前谋划,加快工程建设。

五是坚持建管并重。在全国率先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制度,通过县级财政预算内补助和从水费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维修基金,全省每年筹措落实4000万元的维修基金,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护的后顾之忧。明晰供水工程产权,根据工程规模采取专业化管理、企业化运作、用水协会、村集体管理等多种管护模式,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积极探索农村供水工程产权交易,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委托经营等方式落实管理经营主体,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六是提升供水质量。强化水源保护,1209个乡镇集中供水工程、9000多处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划定水源地保护区、设置保护标志。强化水质监测,全省建设覆盖159个县(市、区)的区域水质检测中心,完善水厂自检、县域巡检、卫生监督监测等相结合的水质管理体系。强化水质管理,全省80%集中供水工程配备了消毒设施,加强了对消毒设备规范使用的监督检查。

七是突出脱贫攻坚。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重点解决贫困县、贫困村的农村供水基本保障问题,力争贫困村集中供水全覆盖。省政府已将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实现贫困村饮水安全有保障纳入脱贫攻坚责任专项考核,细化了组织领导责任、工作谋划责任、精准落实责任、工作绩效责任,确保贫困地区现“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目标。(省水利厅)

 

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卫生环境

 

我省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抓手,部署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通畅工程,农村公路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55亿元、建设里程4.7万公里,基本实现了乡镇到建制村有一条通畅的道路连接。

在农村公路“建好”基础上,积极落实《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将“路田分家”和“路宅分家”,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强化路面保洁,疏通边沟,强化公路沿线绿化美化等工作纳入“四好农村路”示范县验收评分项目,作为重点考核内容推动工作开展。全省各市县特别是“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环境卫生、人居环境改善整治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紧密结合,大力开展农村公路“路田分家”、“路宅分家”,路肩陪护,道路绿化等,目前全省已有国家级示范县六个,省级示范县11个,国家级示范县数量是全国六个最多省份之一。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各地创建热情,2018年全省29个县(市、区)申请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进一步推动了道路洁化美化,面貌焕然一新。(省交通运输厅)

 

促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一是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切实改变农业过度依赖资源消耗的发展模式,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建立了20个国家级、18个省级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示范区。二是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和燃料化“五料化”实用技术,今年全省共投资1.56亿元,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市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三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引导农户实施“三退三进”(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大力发展规模养殖、绿色养殖;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逐步解决大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问题。四是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制定《关于加强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的意见》,在中牟、尉氏、杞县和灵宝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推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

截至目前,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37%、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25.6%、农药平均利用率达到37.7%。全省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2%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6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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