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开封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法》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考核评比活动奖惩办法,开封市财政每年预算14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评比奖励,对每季度评比前三名的区分别奖励现金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为充分发挥奖励经费的导向作用和社会、民生效益,开封市结合基层创卫实际,适时创新奖励方式,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奖励形式由奖励经费变为奖励实物,2017年和2018年奖励经费140万元通过政府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垃圾桶和人力保洁三轮车等环卫设备,按各区季度检查考核结果和老旧小区数量比例进行发放奖励。2018年,开封市爱卫办公开招标采购5000个垃圾桶和200辆保洁三轮车等环卫设备,已全部发放到各办事处和社区,重点摆放到无物业管理小区和背街小巷,有效解决了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垃圾乱堆乱放,污染公共环境,孳生蚊蝇等问题,解基层之所需,有力促进了开封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