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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爱卫办〔2020〕3号转发全国爱卫办等9部委关于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营造良好环境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3-30 来源: 字号:【

豫爱卫办〔2020〕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爱卫办、文明办、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工会、团委、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广泛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持久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引导群众树立健康强国的理念,打造文明卫生健康环境,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奠定坚实基础,现将全国爱卫办等9部委《关于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营造良好环境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0〕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围绕活动主题掀起爱国卫生运动新高潮

各地要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以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防疫有我,爱卫同行”活动主题,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历史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进一步扩大爱国卫生运动社会影响力;持续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打造清洁卫生的工作与生活环境,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广泛开展群众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省掀起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新高潮。

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调动各成员部门、各单位、各基层爱国卫生组织的积极性,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推进活动有序开展;文明办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发动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协助做好爱国卫生各项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加强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做好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分类、运输、处置工作,推动城乡相关环境治理常态化;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开展疫情防控以及卫生防疫法律法规和健康科普知识大宣传等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动员组织广大企业职工、青年、学生和妇女,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活动。

三、做好信息报送和工作总结

各地要注意收集活动素材,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提炼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含图片等资料),并报送省爱卫办。活动期间,省爱卫办将在医药卫生报等媒体、河南爱国卫生网“各地动态”栏目(配照片)以及河南省爱国卫生工作简报等,重点宣传各地活动开展情况。

国家和省活动宣传海报在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网站集中发布,请各地自行印制,配合各项宣传活动开展。

活动结束后,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爱卫办于2020年5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省爱卫办。

  

河南省爱卫办        省文明办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总工会            共青团河南省委  省妇联

                        2020年3月27日

 


关于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 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营造良好环境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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