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爱卫〔2020〕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省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会议精神,按照《全国爱卫办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市场环境整治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0〕4号)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当前新冠肺炎防控新形势,有力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等传染病发生、流行,现就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强化城乡市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落实环境消毒消杀责任、打造城乡整洁卫生环境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把疫情防控作为常态化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首要任务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总体稳定,但近期部分地区陆续出现零星散发病例或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工作仍然存在不确定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有关要求,持续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一科普六行动”,重点强化农贸、集贸、超市等各类重点市场场所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并切实抓紧抓实抓细抓好,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各级爱卫会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和牵头作用,积极动员有关部门、单位,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部门沟通协调反馈机制,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对环境卫生脏乱差及病媒生物密度超标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或约谈,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工作任务落实见效。各级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创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常态形势下疫情防控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疫情防控针对性举措
各地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和卫生(健康)城镇创建及巩固工作要求,组织动员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大力开展重点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消毒消杀工作,努力打造健康环境,有效控制或积极消除各类传染病通过环境因素传播的风险。
(一)进一步规范市场管理。一是全面整治市场所有摊位及市场周边的环境卫生,强化日常清扫保洁制度,及时清运垃圾,保持垃圾收集点周边和地面清洁。彻底清理市场内所有卫生死角,确保地面无垃圾杂物和积水、下水道通畅干净,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分区分类管理,活禽市场要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次大扫除,一月一休市的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好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操作台面、工作服、卫生洁具、下水道、垃圾桶等高频接触部位及市场内水池、公厕、垃圾收集点、运输车辆等定时进行清扫保洁和消毒。三是加强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给排水、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维护,配备方便的洗手设施和清洁用品,保障市场硬件设施设备运转良好。四是积极推动市场主体采取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开展市场内外环境卫生监测等方式,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消除传染源,杜绝各类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二)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一是加强对机场、铁路、长途客运、公交、地铁、出租车场站和所有公共交通工具的环境卫生整治、换气通风、健康监测,规范日常消杀消毒工作。二是对超市、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场所要做好公共区域的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加强洗手、卫生间等公共设施的卫生管理,及时清理污水污物。三是要集中抓好餐饮店、流动摊贩、早夜市餐饮点等食品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及时清理垃圾,定期消毒,确保卫生整洁。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加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旧居民区和建筑工地等薄弱环节的卫生管理,清除农村道路、沟渠、坑塘及村周边卫生死角,做到无垃圾积存、无污水横流、无杂物堆放,建立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城乡卫生环境,从源头上切断疾病传播的途径。
(三)统筹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各地要根据本地气候特点、传染病流行趋势和病媒生物危害情况,统筹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目前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以灭蚊蝇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要坚持预防为主、专群结合,全面排查本地病媒生物孳生的重点场所,充分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村(居)委会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组织专业病媒防制队伍,开展病媒生物集中消杀工作,从源头上铲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防止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特别是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与病媒传染病叠加传播的风险。
(四)科学规范开展消毒。各地要依照《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95号)和《消毒剂使用指南》(国卫办监督函〔2020〕147号)要求,遵循“五要”“七不”原则,加强监督指导,规范开展消毒工作,重点强化对农贸市场等各类重点场所各项消毒工作制度的落实。
三、强化健康知识科普和个人防护措施落实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健康科普宣传教育,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一是重点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强化监督管理,督促其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防病意识,切实落实市场通风、清洁、消毒、定期休市、人员体温监测、健康码核验、发现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二是加强与农产品、食品直接接触的各类仓储、销售人员及保洁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落实防护措施,切实降低疫情通过市场交易等环节传播的风险。三是对商户和摊主开展传染病防控、环境消毒、个人防护等方面的知识科普宣传,指导做好个人防护,督促其落实好摊位卫生保洁,共创干净整洁的市场环境。四是要针对城乡居民开展广泛的健康科普宣传,提升群众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主动配合市场开展体温测量等措施,外出购物时做好个人防护,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五是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各种通俗易懂的形式,持续开展好健康知识科普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坚持科学佩戴口罩、正确规范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看病网上预约、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等文明健康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自发文之日开始,一直持续到2020年年底。请各地及时将本次行动开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送至省爱卫办。
联系人:焦顺鹏 黄华
联系电话:0371-85961180、85961161
电子邮箱:hnsawb0371@163.com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