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Health Commission of He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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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250-01-2020-00030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16日
标  题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
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卫老龄〔2020〕10号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6日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
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和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原建设,积极推进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实施,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0﹞45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457号)要求,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医疗服务,决定在全省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建立健全相应制度措施,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老年友善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在就医过程中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助老美德,推动建设老年友好社会。到2022年,80%以上的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适用范围

  各类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建设内容

  (一)老年友善文化

  1.机构愿景或文化中有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等内容。

  2.职工手册、行为守则等规范中有对老年人态度、行为和用语等要求。

  (二)老年友善管理

  1.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

  2.建立具有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技术规范和持续改进机制。

  3.建立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4.建立老年患者的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的协作管理模式。

  (三)老年友善服务

  1.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畅通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联体的核心医院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约号源,方便老年人通过社区预约转诊就医。

  2.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有专/兼职社会工作者承担老年人服务相关职责。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智能设备配有人工值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入口可通过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

  3.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在老年医学科或内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保障医疗安全。

  4.基层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可通过签约、巡诊、设立家庭病床等多种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等个性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与上级医疗机构远程会诊,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5.注重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6.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重点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项目,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

  (四)老年友善环境

  1.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有辅助移乘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并方便取用;主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的设置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2.机构内标识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

  3.机构内地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有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4.适老性病房温馨整洁。病房中应当配有时钟和提示板,温、湿度适中,家具稳固。

  四、评价标准

  河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由省卫生健康委另行印发。

  五、评价流程

  (一)机构自评

  各医疗机构对照《河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进行自评,自评合格的医疗机构,填写《河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见附件),于当年6月底前向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申报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省直医疗机构直接向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管理局)申报。

  (二)市县初审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医疗机构,在其《河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8月底前报省卫生健康委审核。

  (三)省级审核

  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管理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初审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确定为“河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评先评优、推荐“文明单位”、“敬老文明号”等重要参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制订专项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加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督导评估,确保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质量和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当地老年人对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服务的需求,在基础设施改造、医疗机构人员和设备配备等方面争取支持。

  (二)建立机制,务求实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以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契机,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及老年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优化老年患者就医流程,改善老年患者就医环境,提升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满意度。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主管部门要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对已获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单位进行持续督导,发现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称号。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新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大力宣传推广“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中的好做法、好典型,不断扩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影响和示范效应,大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老年友好社会氛围。

  老龄健康处联系人:郑冬冬 朱声永

  电话:0371-85961205 85963355

  邮箱:hnslljkc@163.com

  中医处联系人:陈艳

  电话:0371-85961293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

  2020年12月15日

河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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