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我是2009年取得的执业医师资格,现在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和《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三样不慎一起丢失了,请问这种情况如何进行补办?
回复内容: 一、医师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医师资格证书》补发手续:
(1)《医师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2)在省辖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作废声明原件;
(3)《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或《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与《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或《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原件同底版免冠正面小二寸彩照3张;
《医师资格证书》补发手续,需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二、《医师执业证书》补发手续:1、《医师执业证书》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2、在省辖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作废声明原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照3张。
《医师执业证书》补发手续需到向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
《医师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和《医师执业证书》补发申请表可在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行政审批”-“表格下载”栏目里下载。
三、《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请到考取医师资格证书所在的考区的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或医考中心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