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Health Commission of He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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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627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  时间:2021-05-18  来源:  字号:【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我省社会急救立法”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司法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社会急救工作相关情况

  (一)加强公共急救政策法规体系建设。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医疗急救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社会急救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针对社会急救工作进行相关立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院前急救体系,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急救服务。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急救培训,普及急救知识,鼓励医疗卫生人员、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积极参与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些都体现了国家对社会急救工作的认可和重视。2020年7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成为全国首个为“现场救护”单独立法的省份。

  目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家行政学院等单位合作,开展群众性救护有关法律问题课题研究,探讨进行“高危行业工作人员须接受急救培训”“公共场所需配备急救设备”等相关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我委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作安排,组织专家进行了相关问题的课题研究,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指导性文件后,我省将及时借鉴兄弟省份先进经验,对我省社会急救法规体系建设进行完善。

  (二)不断完善我省急救网络建设。一是我省城市地区以“120”急救指挥中心为中枢,根据城市规模设置急救分中心,二级以上医院作为网络医院,组成城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我省绝大多数县(区)独立设置“120”急救指挥中心,将县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纳入院前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共同构建布局合理、反应迅速、运行高效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二是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大力推进胸痛、卒中、创伤等中心建设,着重加强急危重症患者紧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截至2020年,我省已建立胸痛中心136个、卒中中心181个、创伤中心55个。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急救信息化建设力度,例如郑州、开封等地积极探索“5G+院前急救”模式,实现急救数据的实时传输和信息共享,让急救关口前移,通过院内专家实时远程指导,实现院前院内无缝衔接,急救与相关部门信息数据的实施交互,打破信息孤岛,努力打造“上车即入院”急救服务新模式,不断提升急救服务效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三)加快我省急救资源建设。2018年11月,我委印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及河南省救护车辆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二、三级综合医院急诊科设置急诊重症监护病房和救护车配置标准,提升医疗急救服务能力。2020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落实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加大投入,完善急救资源配置,满足工作需要;要求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将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职业发展、薪酬待遇、人员转归等方面统筹谋划,切实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委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我省实施方案。

  (四)加强急救培训和急救知识普及。一是开展院前医疗急救规范化培训。各地不断对急救网络医院医护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并定期复训。同时,多次组织开展“全省急救岗位技能大比武”等急救技能培训和急救演练,确保相关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熟练掌握专业技术规范,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水平。二是开展CPR及AED使用等急救知识普及工作。我委配合省红十字会积极筹措资金在郑州、驻马店、安阳等15个省辖市开展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项目,在开封、濮阳、驻马店等地建成生命安全体验教室。联合有关部门,在交通运输、矿山、旅游、教育、消防等行业大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发展救护志愿者队伍,积极推动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不断提高应急救护知识在人民群众中的普及率。三是联合教育部门编辑出版适合不同年龄段学生阅读的应急救护系列读本,在大中小学生中开展自救互救等急救培训,将急救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和基础教育相关课程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

  您的提案对于完善我省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提升我省应急救治能力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吸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我委将根据工作职责,积极与相关单位和部门沟通,密切配合,适时推动我省社会急救立法工作,为社会急救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二是出台河南省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统筹院前医疗急救发展规划,加快社会急救事业发展。三是在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市、县(区)区域平台的建设中,指导地方做好医疗急救信息化建设工作,为完善医疗急救体系提供支撑。四是继续加强对医疗急救知识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发布急救知识,提高公众对常规急救知识的了解和社会急救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帮助和指导。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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