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Health Commission of He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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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869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  时间:2021-07-23  来源:  字号:【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提案收悉。经与河南银保监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相关工作情况

  (一)提质扩容,缓解医疗资源需求与供给矛盾。一是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和医联体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资源下沉、能力提升,创新机制、持续发展”原则,选择郑州市、洛阳市、焦作市、濮阳市、漯河市为试点城市,启动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与管理。每个试点城市建成至少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疗集团,初步形成以城市三级医院牵头、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康复、护理等其他医疗机构参加的医疗集团管理模式。二是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我省远程医疗平台于2019年12月正式启动,依托国家远程医疗中心五级联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远程医疗协作优势,开展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远程心电、远程教学、远程查房等,助力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进一步提升,实现“信息多跑路,患者少跑腿”。三是县级医疗中心建设有序推进。2019年,我委启动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并连续两年纳入了省委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我委会同省编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推进县域医疗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制度保障,确保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105个县(市)人民医院全部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实现全省范围内县域全覆盖。2021年,全国741家基本达到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县级医院中,我省占73家,占比9.85%。“十三五”期间,全国100家提升最快的县级医院中,河南有18家,位居全国第二。四是从2016年底开始,以学科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儿童、心血管、脑血管、器官移植、肿瘤、中医骨伤科等六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并在2018、2019连续两年纳入省重点民生实事。2019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印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我省被列入全国8个试点省份之一,省政府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合作建设阜外华中医院、郑州市政府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合作建设北京儿童医院郑州医院2个项目被列入首批试点项目,并于2020年10月22日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授予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牌子。

  (二)持续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一是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为主线,推进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组织体系建设,45个省级质控中心、336个市级质控中心和134个县级质控组织构成的三级质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省级质控中心日常监管,制定《河南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规范(试行)》,引导其明确任务;开展述职评价,促进其履行职责,统筹开展重点专业和重点单病种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二是启动电子病历升级战。2020年,我省494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不包含中医机构)参评,通过4级评价91所,3级评审280所,通过省级初评的高级别医院正在积极迎接国家终评。2020年底我省在国家举办的工作会上做了典型发言,电子病历评估分级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取得开门红。三是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患者满意提升工程,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利用先进管理理念和信息化等手段,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改善环境、优化流程,提高服务效率。2021年3月,我省印发《河南省提升医疗服务十大举措》,不断创新医疗服务理念,提升医疗服务力度,让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不断增强,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建立完善综合医疗责任保险机制。河南银保监局多措并举,在探索运用医疗责任保险机制解决医疗纠纷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进一步科学设计医疗责任保险产品、实行区域统筹统保,提高参保率。建立政府、医疗机构共同投入的医疗责任险保费筹措机制,各级财政要对医疗机构投保医责险给予一定财政补贴。二是鼓励大医院和中小医院或基层医疗机构一起投保,降低整体赔付率,调动保险公司承保积极性。三是加大对医疗意外险的推广力度,切实减轻医患双方因纠纷产生的经济压力。坚持问题导向,创新产品供给。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工作,结合痛点问题,督促保险机构针对不同医疗机构类型及医疗行业群体创新产品供给。截至2020年底,我省17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均已开展医疗责任保险业务。2020年我省医疗责任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2亿元,较2019年增加19.5%,签单数量为7960件,同比增加45.5%,为各级医疗机构提供风险保障40.6亿元,已支付赔款8713.1万元对保障医患双方权益、缓解社会医疗矛盾、提高医疗水平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时,我省创新思路,在医疗责任保险基础上建立了医疗风险金制度,2012年,我委会同财政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省直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风险金筹集工作的通知》,通过医疗风险金分担医疗机构风险,有效化解医疗纠纷。

  (四)强化医疗纠纷预防调处机制。2020年9月1日,我委起草的《河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由省政府正式印发施行,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调处工作制度,强化完善“三调解一保险”的医疗纠纷预防调处机制。各地医调委定期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报调解信息,协助促进纠纷预防化解;与公安机关联动,做到“矛盾激化有人管,情绪缓和有人调”;与法院衔接联动,通过个案指导、依法确认和执行人民调解协议等措施,提高调解质量。

  同时,推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引导鼓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首席人民调解员,发挥首席人民调解员化解疑难复杂医疗纠纷的作用。定期举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有效提高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调解业务水平。我省18个地市均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县(区)级人民调解组织也在不断扩大区域覆盖比例。目前,我省共有654名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负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提供风险防控建议等工作。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尊医重卫氛围。我委积极配合宣传部门,正确把握宣传教育和舆论导向。河南广播电视台、河南日报、大河报、河南经济报、河南商报、大河健康报、东方今报、大河健康网等多家主流媒体不断加强卫生行业先进典型及医学科普知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医学的局限性、实践性、风险性和未知性,引导形成科学就医理念和行为,理性对待医疗风险,形成了电视有声、电台有音、网络有信息的良好“平安医院”创建氛围。大力宣传医改工作的积极进展,宣传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的成效,深入报道医改工作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实惠,弘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营造尊医重卫的社会风气。

  二、下一步工作

  您的提案对于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吸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开展“河南省医疗质量千院行活动(2021—2023年)”,推动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面落实。全力推动“提升医疗服务十大举措”落地见效。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平安医院建设工作推进力度,积极争取,将平安医院建设工作与“平安河南”建设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推动平安医院建设深入开展,健全完善平安医院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警医联动,对各类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严厉打击伤医和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力震慑不法分子,维护良好诊疗秩序。四是利用医责险强化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功能,完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制,通过保险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医责险宣传,提高地方政府、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医责险分散医疗事故风险、解决医患纠纷作用的认识。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帮助和指导。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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