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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二级以上医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情况结果的公示 |
作者:
时间:2021-12-24
来源:妇幼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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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1年二级以上医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豫卫妇幼函〔2021〕13号)要求,全省继续组织开展了二级以上医院(不含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同时对2020年达标单位进行了随机抽查复核。经机构自评、县级审核、市级现场复核、省级复核等环节,拟确定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等90家二级以上医院(不含妇幼保健院)为2021年度河南省二级以上医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名单见附件1)。经抽查复核,拟确定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等1家医疗机构为“2020年度河南省二级以上医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复核未通过单位。公示期自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单位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12月30日前向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反映。 联系人:高向涛 蔺琳 联系电话:0371-85961190 85961189
附件:1.2021年度河南省二级以上医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名单 2.“2020年度河南省二级以上医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复核未通过名单
2021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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