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Health Commission of He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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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河南省“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作者:  时间:2021-11-23  来源:  字号:【

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体育局、省医保局、省残联: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健康中原建设,加快推进我省老龄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我委起草了《河南省“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征求意见稿)》,请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规划,提出修改意见,并于11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联系人:杜晓燕

 话:85961021

 箱:HNSLLJKC@163.COM

 

                 

        

                               2021年11月23

 

 

河南省“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

(征求意见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省老龄健康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战略窗口期。为了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稳步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根据《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国家“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中原2030”规划纲要》《河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等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时期,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康老龄化决策部署,相关部门砥砺创新,积极推进工作任务,全省健康老龄化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老年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老年医疗和健康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稳步发展;老年健康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力度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老龄健康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智慧健康养老、中医药养生养老、森林康养等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科技推动老龄健康事业创新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省建有国家及省级医养结合、安宁疗护、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干预等试点共75个,设置老年医院64家,设有安宁疗护中心(科)医疗机构49家,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287家,三级中医医院设立康复科比例达到90%,医养结合机构332家,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合作的医疗机构3368家,8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开展医疗服务,医疗机构普遍为老年人设置就医绿色通道;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不断优化,适老化改造持续推进,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逐步形成,营造了良好的敬老孝亲社会氛围,促进了老年人身心健康。

(二)“十四五”时期挑战和机遇

“十四五”时期,我省人口老龄化程度将持续加快,老年健康服务的刚性需求不断释放,老龄健康工作面临着较多的挑战,同时也处于重要机遇期:  

1.老年人口基数大,健康状况不容乐观。河南是人口大省,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程度较高,2020年,我省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3岁,但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1796.4万人,超过50%老年人患有慢性病,其中三分之二左右老年人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共病,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多发高发。同时,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认知、运动、感官等功能下降,失能、失智老年人数量增加;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不高,营养问题、心理问题突出,我省老年人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工作均面临严峻挑战。

2.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亟待加强、服务水平有待提升。老年人是医疗服务利用占比最大、频次最高的人群,老年门诊和住院需求及医疗费用均高于社会均水平,人口老龄化将伴随老年人对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健康养老等服务的刚性需求日益增加。我省与健康老龄化相关的机构、队伍、服务和政策均发展不足,老年医疗服务机构发展不充分,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数量不足,城乡区域差距大、发展不平衡;医疗卫生机构的老年友善程度不高,老年人就医体验有待改善;老年医学及相关学科发展滞后,老年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管理基础薄弱;老年健康服务人员尤其是基层人员严重缺乏,老年人居家医疗以及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能力亟待加强;医养结合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不足,居家、社区医养结合发展缓慢;老年健康保障机制尚不完善,长期照护服务缺乏有效的筹资渠道,长期照护体系尚未全面建立,相关建设规划标准滞后;老龄健康产业发展滞后,老年健康辅助技术应用缺乏,老年人健康数据缺乏互联互通,居家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失能老年人居家助行、助浴、助餐等产品的市场发展不足,不能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

3.健康老龄化迎来重要的历史过渡期和宝贵的窗口期。党中央、国务院把保障人民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两个重大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落实党中央和国家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健康中原建设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我省实现健康老龄化提供了有利发展环境。社会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老年人收入水平稳步增长、健康需求提高,消费能力日益提升,为实现健康老龄化提供较强的经济基础和物质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人工智能应用日益深入、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持续推动健康老龄化具备多方面优势和条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健康中原建设,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和大健康理念,从提高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出发,以满足老年人对健康的基本需求、兼顾多层次和多样化需求为目的,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把促进老年人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大力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转变,服务体系由以提高老年疾病诊疗能力为主向以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为主转变,努力保障老年人能够获得适宜、综合、连续的整合型健康服务,显著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促进健康老龄化,为全力推进健康中原建设、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健康优先,全程服务。坚持健康至上,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提供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在内的老年健康服务。

2.需求引导,优质发展。以老年人健康需求为核心,优化供给侧改革,推动老年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增量与提质并重。加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结合。

3.政府主导,全民行动。发挥政府在促进健康老龄化工作中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倡导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共同构建老年健康友好型社会。

4. 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全力推进老年健康理论、制度、管理、技术创新,提高老年健康服务科技化水平,提升全省老年人健康受益度。

5.公平可及,共建共享。以保障全体老年人健康权益为出发点,积极推动城乡、区域老年健康服务均衡发展,确保老年健康服务公平可及,由全体老年人及其家庭共享。

(三)发展目标

2025年,健康中原战略任务持续加快推进,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健康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善,老年人健康需求得到基本满足,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健康预期寿命不断延长。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增加,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相关学科建设不断加强,服务队伍更加壮大,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模式基本建立,老年人享有健康服务的可及性进一步提高。

——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居家社区机构健康服务模式协调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不断增加,供需均衡程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老年人健康生活质量持续改善。

——医疗机构适老化程度不断提高。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基本建成,老年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提升,老年人就医体验不断改善,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初步建立。

——老年健康保障机制不断完善。科技和信息化支撑能力明显提升,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基本建立,老年健康产业有序发展,老年健康产品市场提质扩容。

1 主要指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性质

健康水平

1

健康预期寿命

77.3

78.7

预期性

2

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

%

有所下降

预期性

3

老年人贫血率

%

10.6

10以下

预期性

4

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

%

有所提高

预期性

服务能力

5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50

60

约束性

6

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

%

85

约束性

7

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占比

%

85

约束性

8

每千人拥有护理院(中心)床位数

0.07

0.14

预期性

服务管理

9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65

预期性

10

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64.8

75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健康教育,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

1.拓展老年健康教育内容。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引导老年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强化“家庭是健康第一道关口”的观念,促进老年人及其家庭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应急救助等老年健康知识,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和健康素养水平。宣传维护感官功能、运动功能和认知功能的预防措施,加强老年功能减退风险和功能维护重要性等方面的健康教育。广泛开展关爱失智老年人的社会宣传和公共教育,提升公众失智预防和照护水平。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对健康信息的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加强老年人健康政策、服务和产品的科普宣传,提升老年人健康文化素养。

2.创新老年健康教育方式。探索适合老年人的健康宣教模式,打造面向老年人的高效宣传平台,围绕老年人健康常见问题,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阿尔兹海默病日、高血压日、老年心理健康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发科普视频,建设开放共享的数字化老年健康教育科普资源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短视频、微电影、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和媒体媒介,传播老年健康相关知识。

 专栏1 老年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项目

老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监测老年人健康素养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老年人核心健康信息知信行水平,倡导老年人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针对老年人常见健康问题,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在全省城乡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营造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

老年健康小屋推广行动。组织老年人参加定期体检,经常监测呼吸、脉搏、血压、大小便情况,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状态评估、老年期痴呆风险评估筛查,接受家庭医生团队的健康指导,实现老年人健康管理关口前移。

老年营养改善行动。针对不同地区饮食特点,制定老年人营养改善方案。倡导将食品外部包装所示文字加大加粗,以利辨认营养成分等信息。加强农村老年人基础营养改善教育,减缓农村老年人营养不良发生率。

3.优化老年健康教育格局。支持各类教育机构将老年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等设置老年健康教育专属阵地,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设养生保健、照护技能、安宁疗护理念等培训课程。依托各类开放大学、老年大学、老年协会、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基本医疗卫生机构、文化场馆等,提高城乡老年健康教育服务覆盖率。

(二)完善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4.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老年人健康的能力。统筹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优化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提升健康评估和健康指导能力。逐步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覆盖范围。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失能、重病、高龄、低收入等老年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拓展签约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

5.加强老年慢病预防保健服务。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构建慢性疾病综合防治服务体系,加强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重点慢性疾病以及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分类管理和健康指导。推动老年人高发恶性肿瘤早期筛查,早诊早治。实施老年口腔健康行动,开展口腔健康知识宣传。鼓励各地实施老年人视觉、听觉、骨骼健康管理服务。积极推进失能(失智)预防与干预项目,减少、减缓老年人失能(失智)发生。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和处置预案,减少对老年群体身心健康损害。

6.推动老年心理关爱服务。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全面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针对抑郁、焦虑等老年人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早期识别、尽早干预,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完善精神障碍类疾病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心理咨询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开通老年人心理援助热线,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提高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水平。

 

专栏2 老年预防保健项目

老年人口腔健康促进行动。开展老年健康口腔科普宣传,针对基层和偏远地区专业人员进行老年口腔健康教育、口腔疾病防治、口腔护理和义齿修复等培训,以试点形式为革命老区、脱贫地区、边远地区的低收入无牙老年人免费安装义齿。

老年痴呆应对行动。在全社会广泛开展老年痴呆防控的宣传教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建立老年人痴呆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的综合防控机制,完善老年痴呆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健全老年痴呆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依托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组织开展老年心理健康服务试点,将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点覆盖至全省所有县(市、区),鼓励城乡社区为老年人心理关爱提供活动场地、工作条件等支持。

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干预。开展75岁以上老年人的认知功能检测评估。对不同程度认知功能障碍的老年人进行分层干预管理和分类干预。计划到2025年,75岁以上老年人认知功能检测评估覆盖率达到50%,发现认知功能障碍的老年人干预管理率达到50%。

开展老年人失能预防与干预。在全省开展失能预防与干预试点项目,针对导致老年人失能的高风险因素,如衰弱、肌少症、营养不良、心脑血管疾病等,实施积极预防与干预。

7.加强体卫融合。研制、发布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指南,推广宣传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身方式,对老年健身运动予以科学指导。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的老年健身设施建设维护,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体育运动积极性。探索建立老年人运动处方库,将运动处方与运动干预纳入老年人慢性病防控与康复方案。充分发挥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组织老年人参与健身活动和特色体育赛事,指导老年人科学健身。

(三)全方位提升老年医疗健康服务水平

8.建立完善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快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鼓励公共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医院、康复和护理医疗机构。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鼓励一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老年医学科。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医疗护理站建设。推进省级老年医疗中心、老年医学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承担老年医学领域规范和标准制定、人才培养、老年疾病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促进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比例达到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

专栏3 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老年健康中心建设。“十四五”期间,成立省级老年健康研究中心,每个

市、县级行政区各筹建1个老年健康促进(服务)指导机构。

区域和省级老年医疗中心建设。建设区域性老年医疗中心和省级老年医疗中心,与国家老年医学中心通过远程医疗、学术会议、人才交流等多种方式,实现医疗资源、培训平台和管理理念共享,缓解医疗资源短缺以及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问题,构建老年医学一体化医疗格局。各市可结合地方实际建设市级老年医疗中心。

老年医院建设。“十四五”期间,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开展老年医院建设,所有省辖市、县(市)均有1所老年医院。

康复医院建设。“十四五”期间,建设省级康复医院;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门诊。

护理院(中心)建设。“十四五”期间,初步满足10%的完全失能老年人入住护理院的需求。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建成一个护理院。

安宁疗护服务网络建设。“十四五”期间,在每个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每个县(市、区)建设1个安宁疗护病区,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床。

9.提高老年疾病诊治能力。推广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加强老年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管理,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或内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对老年住院患者积极开展营养不良、跌倒、误吸、肺栓塞、坠床等高风险评估及预防,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单病种模式向多病共治模式转变。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治能力,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服务。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开展老年人用药使用监测,加强老年人合理用药指导,建立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发展老年医学专科医联体,以疾病规范化治疗和人才培养为抓手,提升老年期重大疾病诊疗水平。

10.提升老年康复护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服务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促进患者功能恢复。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鼓励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推广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辅具配置人员团队协作模式。加强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建立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护理服务体系。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卫生机构为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日间护理服务。

11.发展多层次安宁疗护服务。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提高临终患者生命质量。支持各级医疗机构组织跨学科综合团队,为生命终末期老年患者提供疼痛控制、症状缓解、辅助治疗、功能康复、心理支持和护理指导等安宁疗护服务,支持发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按照“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相衔接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加快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规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等。建立健全安宁疗护服务涉及的止痛、镇痛、麻醉等药物配备和监管制度。

 

专栏4 安宁疗护服务发展项目

深入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十四五”期间,持续扩大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城市,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完善安宁疗护服务模式,建立安宁疗护服务制度体系,提高老年人和疾病终末期患者生命质量。

建设安宁疗护培训基地。在全省范围内建设安宁疗护培训基地,通过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培训制度、充实教学设施、壮大师资队伍、优化培训机构等措施促进安宁疗护培训向专业化、规范化迈进。

12.创新连续性服务模式。构建“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护理院-基层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网络,建立顺畅转诊流程,为老年人提供适宜连续性服务。加大居家医疗服务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医疗机构为有需求且行动不便的高龄、失能、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健全居家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及风险防控机制。推进“互联网+诊疗服务”“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康复服务”,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

(四)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照护服务模式

13.支持社区居家照护服务。探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依托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鼓励支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增加照护功能,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短期照护、临时照护等基本服务。支持社区、机构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家庭照护者培训和“喘息”服务,组织协调志愿者对居家失能老年人开展照护服务。以政府购买、发放照护服务券等方式,保障空巢、高龄、低收入等特殊老年群体的基本居家照护需求。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

14.加强机构照护服务。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设护理床位。在养老机构增设护理型床位,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支持和鼓励具备服务能力和相应资质的机构将照护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辐射居家失能老年人。鼓励社会力量利用社区配套用房或闲置用房开办护理站,为失能老人提供居家健康服务。积极发展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照护床位和家庭病床。

(五)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

15.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手续,积极培育建设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并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与敬老院、农村幸福院等通过毗邻建设、签约合作、托管、划转等形式合作,实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共享。鼓励地方政府采取购买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的方式,为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支持社区(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16.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制定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及管理规范,提高医养结合服务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医养结合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医养结合信息化水平,发展面向居家、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医养结合服务,扩大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远程健康服务。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方面的作用,推动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开展。实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建设,打造一批综合能力强、社会效益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医养结合机构。组织开展医养结合工作监管考核。

专栏5 医养结合服务优化项目

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医养共同体建设,培育一批综合能力强、社会效益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医养结合机构,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提升社区(乡镇)医养结合能力。支持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智)、高龄、重病、生命终末期等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为主,兼顾日常生活照料的医养结合服务。

(六)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老年健康服务

17.加强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加快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加强中医药老年服务能力、人才培养能力、技术推广能力建设,提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包括具有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中医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建设,形成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具备提供中医药特色服务项目的能力,规范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方法。探索建立老年中医医疗健康中心,将中医老年医学领域科学研究、临床医疗、康复护理与公共卫生政策、健康管理有机融合,积极开展老年相关疾病疑难危重症的中医药诊断与治疗,制订相关标准规范,培训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培养中医药老年医学人才,支持中医药科研创新及成果转化。

18.提高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继续发挥中医药健康管理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的独特优势,积极推进面向老年人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扩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发挥中医药在养生保健、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护理方面的独特作用,根据老年人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更多中医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鼓励中医医师积极参加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医疗和个性化的中医药服务包。不断丰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指导的内容,加强老年人养生保健行为干预和健康指导。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

19.推广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宣传。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积极宣传适宜老年人的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积极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健康评估、健康干预以及药膳食疗科普等活动,积极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培养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理念,提升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素养。

专栏6 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项目

建设区域老年中医医疗中心。遴选医、教、研、防、管理都具有领先水平的中医医院,建设区域老年中医医疗中心。

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十四五”期间,推动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服务资源,完善老年医学科科室基础设施设备,提供老年健康服务。

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十四五”期间,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养生保健、健康管理等中医药特色服务和多样化调养服务包。

(七)加强老年健康队伍建设

20.加强老年医学及相关学科建设。支持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加强老年医学及相关学科建设,在人才引进、科研经费、教学经费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药学、老年护理、康复、心理、安宁疗护等相关专业和课程,扩大招生规模,开展涵盖专科、本科、硕、博各阶段学历教育。

将老年医学列入公共卫生、临床医学等专业的必修课程,加强老年健康与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

21.加大老年医疗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老年医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组织实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安宁疗护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加强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提高专业化老年医学人才在老年健康队伍中的规模和比例。普遍加强临床医务人员的老年医学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临床医务人员的为老服务能力。实施老年医学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加强老年健康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院校与医疗机构人才培养合作,遴选一批省级老年健康人才培训基地。到2025年,医养结合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覆盖率不低于90%,每个老年医学科医护人员、安宁疗护试点地区从事安宁疗护服务的医护人员至少接受一次国家级或省级培训。

22.加大老年健康照护人才培养。增加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医疗护理员数量,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充实老年健康特别是长期照护服务队伍。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高家庭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健全老年健康相关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完善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加快培养服务于老年健康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通过入户、社区活动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可及、针对性强的健康服务。

23.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标准规范。制定老年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基本标准和服务规范,制定老年医院基本标准、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标准和评价标准、医养结合机构质量评价标准等。完善上门医疗护理和家庭病床服务内容、标准、规范。建立健全长期护理等级认定标准、项目内涵、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

专栏7 老年健康专业人才培养项目

老年医学领军人才支持。“十四五”期间,在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安宁疗护、老年心理等老年健康相关领域,遴选一批老年健康行政、科研、临床等领域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

老年医学人才培训。“十四五”期间,每年对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的骨干医护人员,开展线下线上相结合的诊疗知识和技能培训。

安宁疗护人才培训。“十四五”期间,每年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从事安宁疗护工作的骨干医护人员开展在线培训,对其中部分骨干医护人员开展线下培训。

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十四五”期间,对全省医养结合机构的医务人员开展在线继续教育,对其中部分骨干医护人员开展线下培训。

老年医疗护理员培训。“十四五”期间,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失能(失智)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

(八)建设老年友好社会环境

24.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加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从文化、管理、服务、环境等方面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适老政策,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就医方面遇到的困难,为老年人提供友善服务。到2025年,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25.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敬老月”活动和老年人体育、文艺、摄影、书画等文体活动,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创建,推进与老年人有关的城乡道路、公共场所、住宅等无障碍设施建设,方便老年人生活。推进智慧助老行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优化老年人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九)增强老龄健康科技和产业支撑

26.推进老年健康科研技术创新。大力发展老年医学,加强衰老机制、老年慢性病和共病诊疗技术、老年康复护理技术、老年功能维护技术等应用性研究,提升老年重大疾病防治水平。加强老年辅助器材及产品研发创新,优先发展老年人护理照护、生活辅助、功能代偿增进等老年辅助科技产品,支持新兴材料、人工智能、远程监控、健康物联网等新技术在老年辅助设备器具中的集成应用。发展健康管理服务、健康检测监测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加强适宜技术研发推广,定期发布老年健康适宜技术产品目录,发展老年医学膳食和集中制备以及老年神经、睡眠、节律等监测与干预相关技术及产品,发展适宜居家、社区应用的老年健康促进评估、诊断、监测技术与产品。

27.提高老年健康服务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模式,提升老年健康智能化服务水平和效率。探索建设老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各类健康数据的汇集和融合,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研发推广老龄健康大数据的应用服务,实现老年健康服务个性化和健康管理精准化。

28.推动老龄健康产业可持续发展。推动老年健康与养老、养生、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多业态深度融合发展,大力推动老年健康领域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加大健康养老产业领军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形成一批市场效益好、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健康养老骨干企业,推动建设一批百姓住得起、质量有保证的集团化、连锁化的大型医养结合机构。建设一批发展基础好、上升潜力大、创新能力强、比较优势明显、主导产业突出的健康养老产业园区。优化设置小镇范围内各片区功能属性,打造医疗、养生、休闲功能一体化,健康养老服务、产业、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集聚区,建设康养小镇。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融入,促进康养产业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健康中原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部署,把“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推动老龄健康事业和产业发展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银发经济、改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支持

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出台扶持政策,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建立推进健康老龄化专项财政投入制度,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调整机制,推动补供方与补需方相结合的财政投入方式。加大各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充分发挥公益彩票、慈善捐助等多元资金的作用,提供普惠性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促进城乡老年健康服务均等化。积极发动社会资本、慈善资源投入健康老龄化服务领域。

(三)完善保障体系

适度扩大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康复、护理等服务项目。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加大探索力度,完善标准规范和体制机制,建立适合我省省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福利性护理补贴项目的整合衔接。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老年人疾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专属保险产品。

(四)落实督查考核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促进健康老龄化的策略措施作为评价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关键性指标,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任务要求,细化推进举措。完善信息统计和需求反馈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监测。建立健全监测检查评估机制,定期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建立完善评价制度,全面检查评估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推动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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