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Health Commission of He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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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原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健康中原行动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14  来源:  字号:【

  豫健委办〔2022〕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推进健康中原行动议事协调机构,健康中原行动有关成员单位,健康中原行动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委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中原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63号),按照《健康中原行动2021-2022年考核实施方案》(豫健推委发〔2022〕2号)和有关工作要求,健康中原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推进办)组织开展2021年度健康中原行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考核工作由健康中原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办负责会同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各有关成员单位具体实施。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负责提供考核自评表和佐证材料。各省辖市负责开展对所辖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的考核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自查自评(8月20日—9月3日)

  1.组织实施情况。请各地在全面总结监测评估基础上,对照《健康中原行动2021-2022年考核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中的组织实施情况考核任务及评分点进行自查自评,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自评信息(详见附件1)填写要完整全面,相关文字表述应简洁扼要、用语规范、准确无歧义,突出评分点的内容。

  2.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请各地根据监测评估指标数据和现有统计监测体系,对《指标体系》中的31个考核指标数据进行填报(详见附件2)。

  (二)数据资料复核(9月4日—9月30日)

  1.推进办对各地组织实施自评情况进行复核。

  2.各专项行动工作组结合日常督导、调研以及暗访等形式,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对各地组织实施情况及考核指标进行抽查复核,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推进办(报告框架参考见附件3)。其他考核指标数据提供部门可参照进行抽查复核。推进办将适时组织调研抽查。

  3.各考核指标数据提供部门(健康中原行动有关成员单位、各专行动工作组、委有关处室)对各地填报的指标数据进行审核。各地考核指标数据以各考核指标数据提供部门认定的数据为准。

  (三)结果审定(10月8日—10月30日)

  综合监测评估、抽查复核等情况,推进办对有关数据及分数进行汇总,对各地进行综合打分排序,形成考核等级,按程序报健康中原行动推进委员会审定。

  (四)结果运用(11月)

  考核结果经健康中原行动推进委员会审定后向各地通报,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地市和进步幅度较大的地市,予以通报表扬,作为各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康中原行动考核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原建设的有效抓手。各地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和保障,严格执行工作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

  (二)严格纪律要求

  各地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不得篡改、伪造或者指示篡改、伪造相关材料及统计和监测调查数据,对徇私舞弊、瞒报谎报、篡改数据、伪造资料等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并将考核等级直接定为待改进。

  (三)填报要求

  自评表相关文字表述应简洁扼要、用语规范、准确无歧义,要突出评分点的内容,自评情况字数不超过200字。填写过程中需要说明的,可在备注中作简要说明。

  佐证材料请按照考核任务和评分点依次建立文件夹和子文件夹,正式印发文件应提供PDF扫描件,如有图片、视频等相关材料请一并提供。

  (四)完成时间

  请各地于2022年9月3日前将自评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和佐证材料报送邮箱:jkzyxdbgs@126.com。

  联系人:王利豪0371-85961390

  附件:1.健康中原行动2021年组织实施情况试考核自评表

  2.健康中原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试考核自评表

  3.健康中原行动2021年考核抽查复核情况报告框架参考

  2022年8月18日

附件1 组织实施情况自评信息表.XLSX

附件2 考核指标数据自评信息表.XLSX

附件3 健康中原行动2021年考核抽查复核情况报告框架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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