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统一招录工作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5信息来源: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根据《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试行)》(豫中医业〔201521),现就2023年全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统一招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2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650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计划200人(见附件1)。

二、招录对象

(一)本次招录以下面三类具有中医学类专业(含中西医结合类专业,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培养对象为主:

1.基地自有人员:各培训基地2023年招聘的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在职人员。

2.各单位委派人员:其他非培训基地单位招聘的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在职人员,以2023年应届毕业生为主;应届毕业的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中医专业)以委托培训方式全体纳入基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面向社会招收人员:主要为2021、2022、2023年毕业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生(社会招收人员只能报考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也可参加本次招录报名,应充分保证不少于33个月培训时间;

(二)本次组织招录专科层次培训对象:参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招录对象为专科层次中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完成为期2年的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训标准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公布的《中医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国中医药人教发〔2013〕53号)执行。

以上招录对象来自贫困地区或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确有需要培训基地可向省卫生健康委中医处申请增加招收名额。

三、培训时间

(一)培训对象为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含统招专升本毕业生),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已具有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根据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内容,但原则上专业硕士不少于2年,专业博士不少于1年。

(二)专科层次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为2年。

四、报名及审核

(一)各培训基地发布招录公告、公布招录计划,招录对象登录培训基地网站或现场查阅招录信息,了解相关要求。

(二)招录对象填报《2023年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附件2),报送报考培训基地,同时发送电子版。

(三)报考条件和要求。

1.招录对象对照报名条件、招收名额自主选择培训基地,每人限报1家。

2.单位派选的培训对象填报培训志愿时,明确所报考培训基地,并需委派单位盖章同意。

3.各培训基地自有人员原则上参加本基地招录,符合招录要求、通过招收考试,参加本基地培训。

(四)培训基地报名资格审核。培训基地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基本要求如下:

1.报考人员必须是中医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中医或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符合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招录要求。

2、根据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2023级中医学类专业型研究生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在此次招录范围内。

3.在读中医学类非专业型硕士、已获得省级及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及3年内有考研计划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培训基地可结合自身实际,在上述基本条件外,进一步明确招录条件的具体要求。

五、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各培训基地要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管理局)关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要求,于6月2日前公布招录方案,明确报名、招考、录取等具体要求。

(二)招录对象填报《2023年河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于6月23日前报送培训基地,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三)各培训基地负责审核所有拟在本基地参加培训人员的  资格和相关信息,并组织所有通过审核人员参加7月1日上午9:00-11:00的全省统一招录考试(考试地点及考务工作由各培训基地安排组织)。通过考试的拟招录培训对象应在各培训基地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各培训基地于7月7日下午16:00前,将本基地招录情况表(附件3)PDF扫描板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7月7日至14日,省卫生健康委公布未完成招录计划的培训基地,开展补录工作,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二次报名。各培训基地须在7月14日之前完成补录工作,并于7月17日之前将基地招录情况报告及最终招录对象名单(格式见附件4)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卫生健康委中医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招录对象名单经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管理局)核准后,反馈培训基地。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参照模板见附件5);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协议内容由培训基地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自行拟定)。2023年7月下旬完成新招住院医师报到工作并组织开展培训。

六、其它要求

(一)各级卫生健康委(中医管理局)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鼓励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并保障参训人员基本待遇。培训基地完成招录后,应将录取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信息反馈至培训对象所在单位和有关省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管理局),各地应加强对辖区内人员选派情况的统筹管理和指导。

(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经费分年拨付,下达至培训基地,主要用于对单位委派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补助及培训基地教学实践活动。

(三)各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公开公平地开展报名、审核、招考工作,确保本次招录顺利完成。同时按照要求及时录入培训对象基本信息,不得多报、漏报、误报,因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培训基地和个人承担。

(四)各地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卫生健康委中医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