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Health Commission of He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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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救治中依法执业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1-19  来源:  字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航空港区教文卫体局,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省直各医疗机构,省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

  为做好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医疗救治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八条、三十二条及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1]169号)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新冠病毒疫情流行期间,非呼吸专业医师遵从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及所在医疗机构安排,接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或其他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属于正常执业。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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