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豫卫中医函〔2023〕19号)要求,经单位申报、逐级推荐、形式审查、现场调研、专家审核后,拟确定以下29家单位为第四批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2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详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艺腾 赛丽
联系电话:0371-85961312
附件:第四批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拟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