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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省直保健对象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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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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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各单位,中央驻郑单位: 2024年度省直保健对象健康体检工作将于5月至8月进行。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范围 1、省级干部,享受省级医疗待遇者及享受按省长(副省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的离休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任期内的高层次A类人才。 2、正、副厅级干部(含一、二级巡视员等享受同级医疗待遇者)。 3、国务院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生产)者”,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人社部、科技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省委、省政府命名的“河南省优秀专家”, 省政府参事,离休干部,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知识分子,任期内的高层次B类、C类、D类人才。 以上体检范围为省直在郑单位和中央驻郑单位人员。 二、体检时间 2024年5月-8月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其中,5月份安排在职干部体检;6月份安排离退休干部体检;7-8月份安排高级知识分子、全国劳动模范、高层次人才等其他保健对象体检。各单位具体体检时间由承检医院另行通知。 三、承检医院 河南省人民医院、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老干部康复医院。 四、体检项目 具体体检项目见附件1。 五、体检人员名单报送 请各单位登录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网址: http://wsjkw.henan.gov.cn/),在“最新发布”搜索“2024年省直保健对象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发送到省卫生健康委保健局邮箱szgbtj@163.com。请各单位务必于2024年4月19日前报送体检人员名单。 为加强保健对象检后健康追踪服务,请填报本人手机号码,并准确填写身份证号。 《2024年在职省级干部健康体检登记表》由保健室填写,书面报送省卫生健康委保健局。 六、体检费用结算 省财政供给的省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全供、差供)保健对象的体检费用,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省管企业和中央驻郑单位的体检费用,体检结束后由各单位按实检人数直接缴承检医院。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本单位及所属二级机构(在郑单位)参检人员名单,因漏报名单错过体检时间不予补检。 (二)请各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保健对象健康体检组织和联络工作,确保电话畅通。体检结束后,请及时领取体检报告。 (三)各承检医院要高度重视保健对象健康体检工作,加强领导,全力配合,个性服务,确保体检工作高效、有序、顺利进行,全面保障体检质量。检后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强化追踪和预判预警,认真撰写体检报告。体检结束后3周内,将体检工作总结报省卫生健康委保健局。 八、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一)省卫生健康委保健局保健服务中心(24小时值班) 电话: 63786120 63787120 地址:金水东路与博学路交叉口东南角200米 (二)河南省人民医院健康管理学科(7号病房楼1楼东) 电话:65580321 65580743 地址:纬五路与经二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三)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门诊楼2楼东区) 电话:58686868 地址:郑开大道与永顺路交汇口向北800米路西(阜外路1号) (四)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门诊楼9楼) 电话:66278599 17803719966(手机) zdyfyzdyqtjzx(微信)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龙湖中环路1号 (五)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电话: 61667006 13938252635(手机) 地址:人民路与西里路交叉口,顺西里路向西50米路北(金水区西里路1-1号) (六)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全科医师综合楼北裙楼2楼) 电话:60908755 地址:东风路与丰庆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 (七)河南省老干部康复医院体检中心(3号楼1楼) 电话:65929064 65355880 地址:东明路金水路向北300米路东 附件5 .2024年两院院士、高层次A类人才健康体检登记表.xls 附件7.2024年厅级离退休、处级及处以下离休干部健康体检登记表.xls 附件8.2024年全国劳动模范、高级知识分子等健康体检登记表.xls 附件9.2024年高层次B、C、D 类人才健康体检登记表.xls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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