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Health Commission of He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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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卫基层〔2024〕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村卫生室基本标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2-20  来源:  字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航空港区教卫体局,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

  为改善村卫生室服务条件,完善村卫生室服务功能,根据《河南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厅文〔2023〕30号),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对2009年印发的《河南省村卫生室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村卫生室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优化村卫生室功能布局

  村卫生室是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承担着农村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重要任务,发挥着群众健康“守门人”作用。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规划设置一个村卫生室,常住人口少、服务半径小、交通便利的相邻行政村可合建中心村卫生室。不适宜单设卫生室的行政村应当按标准设置家庭医生服务站,作为乡镇卫生院、中心村卫生室家庭医生(团队)定时服务场所,通过定期巡诊、派驻以及邻(联)村延伸服务等方式,保障村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强化基本标准引领作用

  各地要对照新版标准,监督指导村卫生室健全科室设置,配备合格执业人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业务管理基本要求。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村卫生室,要严格按照新版标准执行,其它村卫生室应在2025年前完成基础设施改造、基本设备配备。根据人员资质和设施设备条件,县级卫生健康执业登记部门要规范设置审批村卫生室诊疗科目,依法依规变更执业登记信息,对开展静脉给药服务的村卫生室要具备相应的设备设施条件和抢救能力,确保乡村医生依法合规执业。要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执业行为监督检查,督促其规范诊疗、合理用药,提高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推进村卫生室公有化建设一体化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行政村卫生室实行政府建设、乡镇卫生院管理、乡村医生无偿使用,县级人民政府承担村卫生室建设的主体责任,负责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配备和运行管护。提倡村卫生室与党群服务中心、幸福院相邻而建,通过新建、改扩建、调剂、回购等方式扩大公有产权村卫生室覆盖面。对于产权清晰的公有化行政村卫生室,逐步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推进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绩效等统一管理。到2025年,标准化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占比达90%以上,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卫生室占比达到50%以上。

  各地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村卫生室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实现医保定点行政村全覆盖,方便农村居民就近就医。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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