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586号公告,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南阳艾”等3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初步认定。这是近六年来河南省获批的首件地理标志产品,为推动南阳市打造知识产权强市和中医药强市亮出新名片。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者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人文因素的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需要相关产品的理化、感官等质量特色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存在特点关系,且该地理标志产品具有30年以上使用历史。
南阳艾草品质优良,地域产品特色突出,艾产品在全国市场占有率第一。为规范全市艾草市场产业发展,加强对“南阳艾”的地理标志保护,早在2021年6月,“南阳艾”获批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此次获批为地理标志产品,将进一步激发南阳艾产业发展活力,保护南阳艾产业健康发展,对推动南阳市奋力打造“两地一都”、实现中医药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南阳艾”获批为地理标志产品后,南阳市辖区内的艾草生产企业,可以依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向南阳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申请。
来源:河南日报
责编:郭娅妮
终审:杨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