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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0099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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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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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梦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不孕症的防治促进生育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医疗保障局、国家金融监管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口问题,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目标,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主要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营造生育友好环境,保护女性生育力 一是印发《河南省生殖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开展生殖健康促进行动。组织生殖健康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不断扩大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传播覆盖面。结合相关主题日,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咨询和交流,有条件地为群众提供有效的个性化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新时代婚育文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性别平等、责任共担。二是重视育龄人群生育力保护。引导育龄人群科学制定生育计划,指导育龄人群自主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倡导科学避孕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强化女性生殖道感染等妇女常见疾病预防和规范治疗,探索不孕不育中西医结合诊治模式。三是持续实施基本避孕服务项目,提供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实施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提供正确的避孕知识,增强育龄群众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促进育龄夫妻保持适当的生育间隔,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 二、优化医保政策,降低孕育成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实事求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之上,不脱离实际、超越阶段。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着力满足基本医疗需求。为了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其中规定“各种不育(孕)症”为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等辅助生殖项目因此未被纳入我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入,为应对我国日益加深的人口老龄化问题,2023年5月,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文件,允许北京市医保局将“胚胎移植术”等16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项目纳入北京市医保支付范围。2023年11月,为进一步做好辅助生殖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工作,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3〕96号)文件精神,我省出台了《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我省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完善了“胚胎移植”等12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为后续的医保准入工作提供了遵循。 三、健全多支柱生育保险体系 近年来,原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等多份文件明确指出,探索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罕见病和慢性病患者、有辅助生殖需求人群、有既往症人群等的保险服务。截至2024年4月底,商业保险公司立足不孕不育患者的实际需求,累计推出40余款辅助生殖类商业医疗保险,针对辅助生殖失败的风险提供经济补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患者精神和经济压力。但是,我国生育类商业保险发展起步较晚,由于产品保障范围较为单一、销售渠道少等原因,该类产品仍需持续扩面提质。商业保险作为基本医保的补充,若辅助生殖技术等不孕不育治疗费用纳入医保,保障不孕不育症治疗方面的商业医疗险产品将极大丰富。 四、实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2018年起,我省深入实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建设,目前试点地区达到6个。依托精神专科医院,以精神科医师和心理健康从业人员为引领,形成有效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与此同时,通过平安医院创建、国家和省绩效考核和等级医院评审等多种手段,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设精神(心理)科、心理门诊。大力开展精神科医师能力培训,每年组织省、市级精神卫生中心对县、乡两级精神卫生从业人员开展集中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全省精神卫生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举办心理危机干预能力提升培训会,组建专业的心理健康监测、评估与干预团队。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重视不孕症的防治,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助力优生优育。 一是着力解决生育力不足的问题。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保障母婴安全为核心,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优化生殖健康服务模式,持续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大力开展健康知识,保护女性生育力。 二是根据国家医保局要求,按照“临床必需、技术成熟、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原则,组织论证调研和基金测算,争取尽快将符合条件的治疗性辅助生殖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完善我省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三是鼓励保险公司针对具有备孕需求的育龄人群、具有不孕筛查需求的疑似不孕人群、具有难孕治疗需求的不孕不育人群等各类人群实际需求,积极提供相关保险产品和服务,为减轻民众费用负担、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四是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关注。重视不孕症患者的心理服务需求,提高医务人员心理知识水平,人文关怀力度,改进服务质量,减少治疗过程中的心理压力。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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