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Health Commission of He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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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郑州市中心医院等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2-04  来源:  字号:【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8〕12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卫财务〔2019〕33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卫财务函〔2024〕52号)等规定,结合公立医疗机构资产负债率情况,经研究,现就郑州市中心医院等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通知如下:

  一、PET/CT

  同意郑州市中心医院、息县人民医院、郸城县人民医院、濮阳县人民医院各新增配置1台PET/CT。同意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原批复文件:豫卫财务〔2020〕28号)、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原批复文件:豫卫财务函〔2022〕19号)各延期配置1台PET/CT。

  二、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

  同意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增配置2台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同意河南省儿童医院、濮阳市人民医院、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各新增配置1台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同意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原批复文件:豫卫财务函〔2019〕34号)延期配置1台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

  三、常规放射治疗类设备(配置明细详见附件)

  同意河南省肿瘤医院、河南省中医院新增配置2台直线加速器。同意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信阳市中心医院等17家单位各新增配置1台直线加速器。同意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增配置1台直线加速器(TOMO)。同意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原批复文件:豫卫规财〔2008〕57号)、周口市第一人民医院(原批复文件:豫卫规财〔2014〕9号)等5家单位各更新配置1台直线加速器(乙类)。同意安阳市肿瘤医院(原批复文件:豫卫财务函〔2022〕19号)延期配置2台直线加速器(乙类)。同意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原批复文件:豫卫财务函〔2019〕14号)、内乡县人民医院(原批复文件:豫卫财务〔2020〕28号)等9家单位各延期配置1台直线加速器(乙类)。

  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有效期为2年,逾期未装备的,配置许可自动失效。设备购置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办理配置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大型医用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更新设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资产处置手续。严禁公立医院采取合作分成等形式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附件:2024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汇总表.xlsx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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