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根据《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国中医药人教函〔2023〕63号),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了《河南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现公开征求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3月24日前将具体意见建议反馈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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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
2025年3月10日
河南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