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Health Commission of He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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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常态化开展医德医风行业监管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5-04-10  来源:  字号:【

  医德医风事关行业形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的意见,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深化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成效,持续打造党风清正、院风清朗、医风清新的政治生态,省卫生健康委决定自2025年起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常态化开展医德医风行业监管,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开单提成收取回扣、收取索要患者“红包”等医德失范行为,持续纠治医疗领域的不正之风,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发展动能,助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严肃查处收取索要患者“红包”行为。重点监管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收取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参加患者及其亲友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医疗机构要通过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满意度调查、媒体监督等途径加大医务人员收取索要“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对查实的违规人员予以严肃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严厉打击各类形式回扣行为。重点监管医务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和其他物资采购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包括但不限于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参与或接受影响医院采购工作或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条件的推广活动。各医疗机构要以病案首页或电子病历为基础,主动设置“关键词”搜索漏洞隐患,开展对药品、耗材、器械等使用等医疗重点环节的监控,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落实医务人员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双十”管理,对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要根据金额大小予以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三)严实“红包”、回扣长效监管机制。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具有可行性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建立上缴登记制度,并在医疗机构内显著位置主动公布收受“红包”的本单位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途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持续完善对“红包”、回扣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体系,构建与有关部门的线索移交、核实处置、跟踪反馈机制。

  (四)严明九项准则60条行为规范。《河南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60条》(以下简称《九项准则60条》)是行风建设的“带电高压线”,是医务人员廉洁从业的安全防护栏。各地各医疗机构要深刻把握《九项准则60条》规定的内涵,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其作为行风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岗前教育、业务培训、入职晋升前培训等执业培训教育,确保全部覆盖、全员知晓,促进医务人员依法行医、规范诊疗行为。建立完善工作人员医德医风正负面清单,注重医德考评中正负面清单的常态化运用,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落实医德“一票否决”制。

  (五)严格规范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各地各级医疗机构要把“解决重复医学检查检验,加重群众负担问题”作为一项长期硬任务,采取有力有效举措,纵深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各项工作,有效解决患者不必要“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问题。医务人员要依托医检互认平台主动开展互认工作,严禁开展与病情无关的医疗检查,严禁短期内不合理实施相同或相近的医疗检查,严禁将特殊化验作为常规化验进行检查等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各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本单位行风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落细工作任务,结合本单位在上级交办、督查、暗访督导、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和内部患者随访、投诉受理、问题办理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现象,举一反三,认真组织机构内工作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定期上报自查自纠报告。

  (二)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常态化监管。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监管职能,通过医院巡查、督查督办、案件查办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监管。根据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依托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医疗秩序。

  (三)省卫生健康委适时开展明察暗访。省卫生健康委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随机抽取医疗机构、随机确定时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明察暗访,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问题采用交办单形式,分别反馈各省辖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省直医疗单位,督促各地各单位落实行风监管责任,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约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完善行风管理体系,健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的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机制,优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行风工作协调管理机制。各级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行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一承办人,确保责任、制度、措施、人员到位。

  (二)推动工作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求,对发现问题进行台账化管理,全过程闭环管理,按照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制度要点健全完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不断夯实行风管理的制度保障。强化医疗、医保、医药协调发展和治理,推动各部门对“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努力形成行风整治的强大合力。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加强医德医风行业监管的经验,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展示工作成效。同时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加强思想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力弘扬新时代职业精神,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

  (四)严肃处罚问责。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行政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作为医院巡查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追查到底。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省直医疗机构要定期报送相关数据,每年12月10日前向省卫生健康委报送年度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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