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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 |
作者:张卫兵
时间:201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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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局,省精神卫生中心: 春季是精神疾病的高发季节,近期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召开了预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工作视频会议,通报了重性精神病人伤人事件典型案例,剖析了原因,并就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病人救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结合我省精神卫生中心近期对各地精神卫生工作督导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目前我省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各地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发展不均衡,与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的重要性,高度重视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特别是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筛查、治疗、随访、治疗管理工作,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联系,及时发现、研究、解决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认真筛查,及时通报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社区等部门,加强重性精神病人的筛查、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工作,重点做好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危险性风险评估,完善重性精神病人信息数据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将有肇事肇祸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信息通报给同级综治、公安部门,建立部门间定期信息交换制度。 三、落实措施,消除隐患 各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和设精神科的综合医院,要严格执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各地要加强高风险和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建立健全患者监控、预警、救治、服务和管理机制。完善医院、社区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医院及时将门诊或住院患者信息下转至社区,社区定期随访患者,督促病人服药,监测病情变化。认真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重性精神病人的随访管理措施,特别要加强流动人口和农村地区中重性精神病人的发病报告和治疗管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科学合理确定“强制治疗患者”的出院标准,同时做好出院后随访监测,预防和减少出院后的危险行为。 四、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持续提高其专业水平;进一步加强社区和乡村医生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做好患者家属的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常识普及工作,充分发挥看护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看护人遵照医嘱督促患者服药的意识,提高看护人对医务人员随访或治疗工作的配合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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