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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卫纠〔2018〕2号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全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实施“双十”制度管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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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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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卫生计生系统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促进医用耗材规范、合理使用,有效减轻群众就医经济负担,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国卫纠﹝2017﹞1号)精神和医用耗材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省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实施“双十”制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使用原则 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应基于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的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合理和规范的原则,适度使用。 二、建章立制 “双十”是指使用金额排名前十的高值医用耗材品规和使用金额排名前十的医务人员。各医疗机构均要建立完善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双十”制度,成立高值医用耗材管理专业委员会,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切实加强管理,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双十”制度贯彻落实。 三、信息公开 (一)各医疗机构应通过公示栏,公示高值医用耗材的名称、品规和收费价格,提高医疗费用透明度。 (二)各医疗机构在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时,应充分尊重患者意愿,与患者签订《知情同意书》,应向患者提供至少两种不同价位、不同厂家的高值医用耗材供患者自主选择。 四、数据管理 (一)各医疗机构都要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高值医用耗材高风险重点监控目录。 (二)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对使用金额排名前十的高值医用耗材品规和使用金额排名前十的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的统计、分析和评价。三级医疗机构每月进行一次,三级以下医疗机构原则上最少每季度进行一次。 (三)统计结果分级上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年终将汇总数据报送至省卫计委纠风办,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所辖医疗机构要报送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计委纠风办。 五、奖惩措施 各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管理专业委员会要定期对高值医用耗材统计结果进行合理评价,对不合理使用的应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一)对两次进入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名单的医务人员要进行约谈或通报,并与个人的绩效考核、职称聘任和医德医风考评等挂钩; (二)对两次进入 “双十”名单的高值医用耗材、经高值医用耗材管理专业委员会认定不合理使用品规,应对使用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视情况分别给予限用、停用等处理。 六、督导检查 省卫计委将针对“双十”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各医疗机构上报的高值医用耗材数据进行抽查,对执行制度不力、落实不到位且抽查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作为“河南省群众满意医院”评价的重要依据。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双十”制度工作,认真落实“以案促改”,切实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促进广大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维护医疗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2018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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