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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卫监督〔2019 〕10 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9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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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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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计生监督局 现将《河南省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3月13日
河南省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国务院、省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型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110号,以下简称《计划》,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网站下载)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抽查范围 根据省政府的意见,2019年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的统一要求开展,涵盖公共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消毒产品监督、医疗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监督等11个专业,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抽查任务25554户。同时,我省在国家抽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省抽,省级抽查任务13510户。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频次、抽查方式和任务要求等依据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二、 时间安排 (一)3月,召开全省卫生健康系统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动员培训会,安排部署随机抽查工作任务; (二)3月20日,各地上报抽检信息公开的地址。(见附件3) (三)5月、9月,分两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推进全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度; (四)7月、10月,分别做好随机抽查相关信息的录入、汇总及总结报送工作。 三、 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2019“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地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门机构及专人负责,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任务清单,做到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每个监督员,严格按照专业要求开展监督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测任务,原则上由当地疾控机构承担,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二)统筹协调安排,做好工作衔接 一是做好国家随机抽查与省级抽查任务的衔接。各地要合理安排时间,国家随机抽查任务和省级抽查任务同时开展,同时完成;二是随机抽检任务与地方日常工作有效结合,将随机抽检工作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一部分统筹安排。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三是各地要将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工作与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相结合,抽取的单位应当采取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检查。要将综合评价结果纳入日常管理措施中,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评审等工作相衔接,将评价结果及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四是要积极运用手持执法终端、全过程执法记录设备等开展抽查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公正性。 (三)加大执法力度,公开抽查信息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协查。各地应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在本级卫生健康委网站“双随机、一公开”公示专栏或本级政务网平台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等4类。各地要按照《计划》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开。(公示格式见附件2) (四)把握时间节点,及时上报材料 各地要按照《计划》的要求,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工作,确保国家随机抽查与省级随机抽查任务全部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和相关信息(《计划》中附件1-4)录入填报工作,8月25日前完成游泳场所抽检工作。其中,《计划》中附件1(附表7、15、20)、附件2(附表5)、附件4应于10月15日前报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邮箱:hnssjygk@163.com),由省卫生计生监督局相关业务科室分别汇总(工作分工见附件1)。 省卫生计生监督局负责对各地上报的数据信息进行收集、汇总统计,组织业务专家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并分别于2019年7月5日前和10月20日前向省卫生健康委提交半年情况报告和全年情况报告。
附件: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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