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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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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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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医改〔2019〕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医改领导小组,省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19年7月26日 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紧紧围绕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预防为主,加强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紧紧围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推动医改任务落地见效、惠及人民群众。 一、研究制定的文件 1.制定关于实施健康中原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原行动(2019—2030年)、健康中原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2.制定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政策文件。(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共同负责) 3.制定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意见。(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4.制定河南省县域综合医改的指导意见。(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5.制定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使用的政策文件。(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6.制定落实国家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改的政策文件。(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负责) 7.制定落实国家关于互联网诊疗收费和医保支付的政策文件。(省医保局负责) 8.制定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9.制定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以上任务只列牵头部门,不列参与部门。 二、推动落实的重点工作 10.实施健康中原行动。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健康促进,努力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提升人均预期寿命。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做好地方病、职业病、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管理。继续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等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11.加大对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省财政厅、卫生健康委负责)评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负责) 12.加快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功能定位,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和血站服务体系机制创新,深化基层运行机制改革,允许有条件的县(市)既实行财政全额保障政策,又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加强疫苗接种管理,严格落实“三查七对”等操作规程。(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郑州海关等负责) 13.加强癌症防治,开展预防筛查和早诊早治。继续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加快抗癌新药应用,畅通临床急需抗癌药临时进口渠道。(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郑州海关、药监局等负责) 14.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示范工作,40%以上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等负责)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根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价结果等因素分配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省财政厅、卫生健康委负责) 15.推动建立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理顺比价关系、优化收入结构,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负责)深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推动人员经费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合理水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负责) 16.落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充分利用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全面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完善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等负责) 17.大力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二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分别不低于70%、50%、30%,专科医院比照同级别综合医院可适当下调。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管理,规范药品使用。(省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负责)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基本药物目录内符合条件的治疗性药品按程序优先纳入医保目录范围。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省医保局负责) 18.实施医保高值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对单价和资源消耗占比相对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开展重点治理。改革完善医用耗材采购政策。(省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分别负责)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完善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偿政策,妥善解决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的补偿问题。(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等负责) 19.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对临床必需、易短缺、替代性差等药品,采取强化储备、统一采购、定点生产等方式保障供应。(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分别负责,药监局参与)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借鉴国家“4+7”带量采购试点和其他先进省市集中采购经验,完善我省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省医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药监局分别负责) 20.巩固完善全民医保制度。继续提高医保筹资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达到每人每年52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将城乡居民80岁以上参保高龄老人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省医保局、财政厅负责) 21.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指导安阳市做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继续推进按病种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三级医院主动调整门诊病种结构,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按照国家部署,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省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负责)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商业保险在医疗机构开展直赔直付(河南银保监局负责)抓紧落实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尽快使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切实便利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省医保局、财政厅负责) 22.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加强医疗、医保、医药及公共卫生等改革集成创新。在28个县(市)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取得明显成效。省辖市建设网格化城市医联体。引导医联体、医共体有序发展。以病种为抓手,明确不同级别和类别的医疗机构的职责和功能定位,建立分工协作机制。(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药监局等负责) 23.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智能化签约覆盖70%的乡镇卫生院和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医保局等负责) 24.实施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工程。加快创建六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布局儿童、心血管、脑血管、肿瘤、呼吸、老年医学、口腔、精神、传染病、妇产、骨科、创伤、眼科、康复等14个专业类别的省级医学中心。谋划布局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建设50个县域医疗中心。(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负责,医保局参与) 25.持续实施基层卫生“369人才工程”。通过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方式,着力解决一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缺乏合格医生的问题。为乡镇卫生院特招3780名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400名特岗全科医生。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在编制落实、待遇保障、职称晋升上创新举措,统筹基层人才调配使用,确保基层人才队伍稳定。(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扶贫办、省残联等负责) 26.强化医教协同,完善培养模式。推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有机衔接。中高职院校适当扩大康复、护理、养老、家政等相关专业招生数量,优化调整医学专业招生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负责) 27.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提升工程。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和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推进典籍研究利用和活态传承,支持建设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深入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推动建立全链条质量追溯体系,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促进院校教育和师承教育相结合,完善职称评聘等评价激励制度。(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医保局、药监局、省残联等负责) 28.抓好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国家区域中医诊疗中心、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县级中医院重点中医专科建设,落实中医院“双核心指标”管理。推动基层中医馆建设全覆盖。做好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传承。(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药监局等负责) 29.实施全民健康信息化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加快推进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互联互通,50%以上的三级医院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改造提升远程医疗网络,远程医疗服务要覆盖到所有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所有乡镇开通远程会诊,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分别负责,河南银保监局参与) 30.持续推进健康扶贫。相关资金和政策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种扩大到25个,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加强贫困地区县医院能力建设和城乡医院对口帮扶。(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扶贫办、省残联等负责) 31.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清理歧视性政策,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对待并给予扶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办诊所,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安全。(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负责) 32.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50%以上的二级以上医院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启动社区医院建设试点。(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勇于担当作为,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要加强统筹协调,将年度所有医改任务纳入台账定期通报。加强医改宣传引导,主动发布、充分释放改革政策信息,做好经验推广,凝聚改革共识,增强改革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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