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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妇幼保健院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审结果的公示 |
作者:
时间:2023-11-27
来源:妇幼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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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妇幼保健院申请,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方案》,河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依据《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其实施细则(2016年版),对河南省妇幼保健院进行了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审。复审结果显示,河南省妇幼保健院达到了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11月27日至12月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河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赵若兰、李亢 联系电话:0371-85961397 2023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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