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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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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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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规定,省卫生健康委拟开展2024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为全省乡镇卫生院招聘特岗全科医生20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安排。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及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一般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4.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我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 5.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省卫生健康委发布总体招聘公告。6月15日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结合实际自行制定招聘方案并在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同步发布。招聘工作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组织实施,对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紧缺岗位,可直接采取考核方式招聘。 四、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服务期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6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予以发放。市、县级财政可根据当地实际给予适当补助。 (二)岗位管理。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按有关规定纳入常设岗位,优秀者可聘任到领导岗位。 (三)职称晋升。可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论文、工作量不作硬性规定。 五、履约要求 由用人单位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4年。 六、咨询电话 郑 州0371-67883389 开 封0371-23861195 洛 阳0379-63333311 平顶山0375-7667925 安 阳0372-5950702 新 乡0373-3696353 鹤 壁0392-3322372 0392-3333938 焦 作0391-2901081 0391-3569293 濮 阳0393-6661593 许 昌0374-6066296 漯 河0395-3936766 三门峡0398-2866266 南 阳0377-63165088 信 阳0376-6562873 商 丘0370-3352187 0370-3229110 周 口0394-8224421 驻马店0396-2913932 济 源0391-6633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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